本报告核心内容为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要求在不降低煤电支撑调节能力前提下,实现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增加火绿协同收益,提升盈利稳定性。新能源规模需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调节能力匹配,灵活性改造转化为新能源项目储备。
煤电与新能源融合趋势明显,国家政策推动下,通过物理上共用通道、财务上独立计量的方式,实现新能源接入煤电厂内储能储热设施、配电装置或送出系统,促进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此举旨在提升新能源消纳率,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研报重点分析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的五种场景,包括公用煤电、热电联产机组、自备煤电机组、厂内或近区新能源直连煤电厂等,覆盖了“送出、供热、自用”三条路径。同时,探讨了政策细节如物理共用通道、财务独立计量、统筹运营及放宽利用率约束等关键点。
当前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市场处于政策驱动阶段,国家层面出台实施意见,明确融合路径与要求。市场参与者积极布局,如沿海煤电与新能源增量优势明显,北方煤电与新能源存量项目逐步推进,热电联产与风电并重发展,海上风电与煤电结合布局广泛,分布式新能源资源丰富的煤电企业也在积极探索。
研报提示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的相关风险,包括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可能影响融合项目的实际推进效果;现货市场规则变动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能源消纳压力增大,进而影响融合项目的经济性。这些风险需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