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框架:投资助力数字化转型 该作品已于2026年8月26日获得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并解密。 本文件及其可能包含的数据和地图,均不损害任何领土的地位、对该领土行使的主权、国际边界和界限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有关以色列的统计数据由相关以色列当局提供并负责。经合组织使用这些数据并不损害戈兰高地、东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定居点的国际法地位。 请按如下方式引用该著作:经合组织(OCDE)(2026年),《投资助力数字化转型行动框架》,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https://doi.org/10.1787/a802e7d5-fr. 图片版权:封面 © gorodenkoff/Getty Images. https://www.oecd.org/fr/publications/support/corrigenda.html. 经合组织(OCDE)出版物勘误表可在以下网址获取:© 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2026 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许可协议 (CC BY 4.0) 本作品根据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发布。使用本作品即表示您接受该许可协议的条款。署名——您必须注明出处。翻译——您必须注明原始作品出处,说明对原始作品的修改,并添加以下文字:若原始作品与翻译存在差异,仅原始作品文本被视为有效。改编——您必须注明原始作品出处,并添加以下文字:本作品改编自经合组织的原始作品。本改编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使用论点不应被视为代表经合组织或其成员国官方立场。第三方内容——本许可协议不适用于可能被纳入作品中的第三方内容。若使用此类内容,您有责任获得第三方授权,并在发生侵权指控时承担相应责任。未经明确授权,您不得使用经合组织的标志、视觉识别或封面图像,也不得暗示经合组织批准您使用本作品。因本许可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将通过根据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CPA)进行的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巴黎(法国)。仲裁员人数为一名。 Avant-propos 《投资助力数字化转型行动框架》列出了为动员投资以支持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各项政策、制度、工具和实践。该框架是一个务实的工具,用于识别公共政策中的不足之处以及潜在机遇。该框架围绕四大组成部分——治理、监管框架、技术和金融支持、信息与便利化——构建,这些组成部分汇集了包括投资、竞争、跨境数据流动、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能力发展以及企业负责任经营在内的多个行动领域,旨在通过协同一致的行动,确保国际投资有效支持数字化转型。 该框架借鉴经合组织(OECD)的相关工具,这些工具旨在帮助政府吸引规模更大、质量更高、更安全的直接投资(FDI)。该框架所倡导的原则和提出的问题均基于经合组织的工具和数据库名单提供的可靠数据,例如“直接投资质量倡议”、“直接投资监管限制指数”、“投资税收激励数据库”以及“投资促进机构地图”,同时也借鉴了跨领域的框架,如经合组织关于数字化转型的“综合行动框架”,以确保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层面落实数字化转型惠及所有人的承诺。 框架整合了经合组织投资委员会、经合组织投资质量行动网络和经合组织投资质量咨询组的反馈意见。它还受益于经合组织不同部门的意见(科学、技术和创新司;贸易和农业司;就业、劳工和社会事务司;企业家精神、中小企业、地区和城市中心;税收政策和行政司),以及经合组织其他利益相关方(BIAC、TUAC)和国际组织、全球和区域论坛(亚太经合组织、SFI、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经济论坛)的反馈。该框架基于对政策、制度的梳理和摩洛哥、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的深入评估中得出的具体国家案例制定而成。 框架由斯特拉托斯·卡梅尼斯领导、伊琳娜·格里戈里耶娃和努齐亚·萨波里托组成的团队准备,并在费雷斯-阿尔-胡萨米指导下工作。费雷斯-阿尔-胡萨米是国际发展机构(IDE)投资质量与影响团队的负责人,隶属于可持续投资部门,该部门属于财务与企业部(DAF)。总负责人由投资部负责人安娜·诺维克和投资部副负责人兼可持续投资部门负责人马丁·韦尔梅林格共同担任。国际投资治理部门的尼古拉斯·罗塞洛特以及DAF内企业负责任领导中心的拉什德·阿贝尔森,为框架的特定部分提供了有价值的贡献。在DAF内部,卡罗琳娜·阿巴特、卡塔琳娜·鲍默、蒂哈娜·布莱、亚历山大·德·克罗姆布吕格、埃莱娜·弗朗索瓦、艾丽斯·曼托瓦尼、费尔南多·米斯特拉、莱齐蒂亚·蒙蒂纳里、克莱门特·罗哈斯·吉亚科贝、胡安·罗德里戈、安娜·劳拉·索巴尔巴拉罗以及 4 山井新美(Yokoi-Arai Mamiko)提供了内容贡献和基础性提交。Liv Gudmundson和Lucinda Pearson准备了用于发布的文件。 瑞士为与投资和数字化转型相关的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关于IDE质量的倡议得到了荷兰和瑞士的资金支持。 目录 3 Avant-propos 7 简历 13 1 简介 必须为数字化转型调动优质投资 14 数字化转型投资行动框架目标 15 投资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 16参考文献 19 2 行动原则 行动框架主要组成部分 22 原则1:阐明战略方向,确保投资政策和数字化政策的协调与一致性 24 原则2:确保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监管和标准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投资支持,营造有利环境 28 原则3:促进投资,提升数字技术和信息通信服务及基础设施的技术能力 34 原则4:弥补信息缺口,消除行政障碍,以便利外商直接投资支持数字化转型 38 参考文献 41 图表 图1.1. 数字领域中的绿地投资及按数字强度划分的领域,2003-2025年 16图1.2. 概念框架: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数字化转型的传导渠道 18 6 阵型 表2.1。服务数字化转型的行动原则和投资工具 22表2.2 公共行动建议,以动员投资支持数字化转型 冠词 框架1.1. 定义 14框架1.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外直接投资(FDI)质量指标:聚焦数字化转型 19 简历 经合组织《投资助力数字化转型行动框架》旨在帮助各国政府促进支持数字化转型的投资。该框架基于经合组织现有的投资标准,梳理了最有效的政策,以推动数字化转型投资、发挥其潜力,从而增强经济韧性和包容性发展,同时管理相关风险。 调动高质量投资以释放数字化转型的潜力至关重要。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正重塑经济和社会,改变着企业、劳动力市场运作、提供的服务以及经营领域。数字技术是这场变革的核心,它通过提高生产力、鼓励创新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推动发展。数字化转型也可能在应对全球挑战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从改善教育、医疗等基本服务获取途径,到提升能源系统的可靠性、可持续性、金融可及性和效率。 吸引并调动高质量投资以克服这些障碍、释放数字化转型的全部潜力至关重要。国际发展基金不仅带来资金,还带来技术专长、全球知识网络和专业实践网络,这些支持着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和能力的开发。跨国公司(MNC)可以通过投资高速网络、云计算和数据中心在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这些投资增强了连接性,构成了数字服务的中枢。它们还通过自动化、数据驱动决策和新的经济模式,助力传统行业采用数字化,推动制造业、金融和物流等行业的现代化。构成数字生态系统基石的商品和服务的“绿地”外国投资已大幅增长,从2016年至2020年占“绿地”总投资的15%,到2021年至2025年增至26%。 “挑战”也可以指需要政府做出明智回应的挑战。例如,大型企业有时会利用其市场力量损害竞争,从而降低消费者的选择能力,扼杀创新,并限制中小企业(SME)获得的机会。前二十家 例如,2021年至2025年间,信息通信技术(ICT)制造业的跨国公司(EMN)产生了该行业81%的“绿地”外国直接投资(IDE)。此外,工人可能需要新的数字技能以满足EMN的需求。例如,在经合组织(OECD)区域内,技能需求发生变化的外国企业中有62%正在寻求数字技能,而国内企业中这一比例为55%。 政府可以做些什么? 该行动框架为政府部门提供指导,以创建有利于支持数字化转型的私人投资环境。它列出了影响数字投资决策的主要行动领域,包括市场开放、投资便利化、竞争政策、企业负责任经营和数字技能发展。通过弥补市场失灵、法规空白和投资障碍,该框架旨在帮助政府部门促进支持数字创新的投资环境,增强国家能力,并优化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效益。该框架围绕以下四大支柱构建,参考了《外国直接投资质量政策工具箱》以及下表列出的相应主要公共行动建议: • 治理:有效管理数字投资需要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建立稳固的协调机制,并确保投资政策与数字政策之间保持一致。透明的、可预期的投资政策,若能兼顾去纸化需求,并与致力于吸引和留住投资的数字政策相结合,则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鉴于数字技术的跨领域特性,跨部门协调至关重要,以防止碎片化,并协调在通信基础设施、能力开发和连接性方面的努力。将投资政策与国家数字战略相协调,可优化数字投资对经济增长和创新的贡献。 • 国家与国际法规:一个可预测、透明且非歧视性的监管框架是促进高度数字化投资不可或缺的条件。健全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尊重以及跨境数据流动的便利化,有助于降低壁垒,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拥有开放且互操作的数据传输系统的经济体更能吸引投资,降低本国企业的成本,并鼓励创新。反之,强制数据本地化等限制性做法会抑制竞争,增加合规成本,减缓数字经济发展。监管应保持动态演进,以适应技术进步,同时缓解企业及其供应链活动带来的风险。此外,在满足国家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保持开放至关重要,特别是针对敏感的战略数据和技术,以营造有韧性的数字投资环境。此外,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协定和国际投资协定包含数字相关条款,这有助于增强法规确定性,减少全球数字化经济中的碎片化。 • 技术与资金支持:鼓励数字技术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对于促进具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至关重要。公私伙伴关系、定向激励和能力建设倡议有助于弥补市场失灵,克服研发成本高、技能不匹配和基础设施薄弱等投资障碍。公共政策应促进本国企业融入全球数字供应链,以便根据双方商定的方式自愿转移知识、进行本地创新。可靠且负担得起的通信基础设施,特别是在服务欠佳地区,是吸引高数字强度投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缩小数字鸿沟、促进数字技术普遍接入以及加强数字技能,有助于本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共同从数字化转型中受益。 • 信息与便利服务:投资促进和便利化工作应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行政障碍问题,这些因素可能阻碍数字外国直接投资,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级和次国家级的投资促进机构(API)可以通过提供关于数字生态系统、监管环境和行业机会的最新数据,发挥关键作用以弥补信息缺口。促进外国投资者与国内科技企业之间的联系,根据双方商定的方式加强创新和知识自愿转移;同时,有针对性的信息宣传活动可以突出国家或地区的数字优势,例如拥有尖端基础设施、人才和能源资源。简化行政程序并在投资相关流程中加强透明度,为数字投资者创造更具吸引力和效率的环境,以支持经济的长期增长。 政府部门需审查的主要问题 原则一:阐明战略方向,确保投资与数字化政策的协调与一致性 • 投资与数字化政策领域的机构协调:公共部门在数字化转型和投资方面的职责是否界定清晰,是否存在有效的协调机制来统一公共行动目标? • 战略协同与政策一致性:国家促进投资的战略和行动计划是否与国家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重大优先事项保持一致,特别是在发展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推广数字创新以及支持劳动者再培训方面? 原则二:确保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的法规和标准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利投资环境。 • 市场准入监管框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监管限制主要体现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这些限制是否会被合理化或取消?它们是否会被根据政府不断变化的目标进行定期重新评估? • 数字技术法律框架:规范数字技术(例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电子商务)的立法和监管框架,能否在提供法律确定性同时,适应技术进步和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