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信用服务支撑,助力金融资源赋能“她力量”深入发展——《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学习思考 摘要 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夯实民生就业底盘的重要力量,“她力量”的释放质量是衡量区域包容性发展、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分。202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信用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分担、跨部门协同等维度系统部署,为破解女性就业创业融资难题搭建顶层制度框架。 相关研究报告: 1.《以信用服务赋能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思考与建议》,2026.6.30 2.《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债券市场发展初探》,2026.2.6 文章重点解读政策中信用评价优化核心条款,在此基础上梳理当前信用体系支撑妇女金融服务的多重局限,包括传统授信规则与轻资产巾帼主体适配性不足、跨部门信用信息割裂、市场化信用产品供给不够丰富、多方协同支持机制生态欠缺、新业态女性信用培育与金融素养普遍薄弱等方面。 3.《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深入发展的思考和建议》,2025.12.12 4.《以信用服务中心建设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研究》,2025.8.27 依托政策红利,本文构建六大可落地支持妇女就业的信用赋能应用场景,包括:巾帼主体专属差异化信用评价、小微巾帼主体纯信用贷款授信、乡村巾帼产业集群供应链链式增信、新业态灵活就业女性小额信用融资、跨区域巾帼经营主体信用结果互认、巾帼创业贷款全流程风险预警与柔性信用修复等,这些场景涉及不同业态、不同区域(包括城乡、跨区域)女性创业群体需求。 文章进一步提出信用赋能妇女就业的系统性保障性举措建议:搭建妇联、行业协会、信用中介、金融机构四方联动协同机制;因地制宜完善地方配套制度,包括设立巾帼信用服务专项补贴等;以长三角等发达区域为试点打造示范样板;严守数据安全合规底线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女性信用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平衡赋能与风控,健全长效风险缓释机制。总之,通过制度、服务、机制诸方位完善,推动信用价值高效转化为妇女创业就业的融资底气,实现金融资源对“她力量”可持续、精细化、制度化赋能。 202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围绕信用建设、产品创新、风险分担、多方协同等关键环节系统部署工作。本文重点聚焦《实施意见》涉及优化信用评价等要点,在分析信用视角下金融服务妇女就业的局限及其改善的政策机遇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信用服务赋能妇女就业发展可从多元场景发力,进而提出信用服务赋能妇女就业深入发展的包括制度、服务、机制等保障举措建议。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与意义 妇女高质量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增收、推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女性为主导的广大经营主体深耕民生服务、乡村产业、文创电商、小微制造等领域,灵活就业、居家创业、跨区域经营等新型业态蓬勃发展,成为激活基层小微经济、稳固就业底盘、助力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新生力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亿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420万人。国家统计局网站显示,2024年末,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4%,比2023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6888.6万人,增加184.8万人;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1.7%,提高0.7个百分点。 但现阶段妇女就业创业仍面临显著的结构性融资难题,信用支撑不足、金融适配性偏弱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瓶颈。妇女主导的经营主体(下文简称“巾帼企业”)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为主,普遍存在轻资产、无抵押、规模小、财务体系不完善的特征,与传统金融重抵押物、重固定资产的授信模式不相适配。同时,生育职业中断、返乡创业、灵活就业女性普遍信用积累薄弱、信用画像不完整,存在隐性融资壁垒。传统财政补贴、短期信贷、政策性担保等碎片化帮扶方式,针对妇女就业的帮扶效能有限、持续性不足,难以适配新时代妇女创业就业长效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立足妇女就业及其金融环境现实基础,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面向妇女群体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妇女就业创业领域,202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信用建设、产品与模式创新、风险分担、多方协同等关键环节系统部署工作,直面针对妇女就业方面的金融服务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用基础薄弱、风险缓释手段不足、扶持资源分散等局限,着力构建以信用建设、产品与模式创新等为核心的,常态化、制度化金融赋能框架。《实施意见》的出台,有望推动妇女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环境更加强调精细化、精准化赋能,更加强调多部门协同性、系统性支持,能够进一步释放新时代女性创新创业潜能,助力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为稳固民生就业底盘、激发微观市场活力、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筑牢金融制度支撑。 二、《实施意见》重视信用及其服务对于妇女就业的支持 《实施意见》通过一套涵盖信贷、保险、服务与长效机制的系统性举措,着力破解妇女就业创业中的融资、服务与保障难题。《实施意见》提到的核心举措包括:一是加大金融资源投入,通过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重点领域金 融支持、强化创业担保贷款等信贷资源投、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对女性科技人才的金融支持模式,多方位赋能妇女就业与能力提升;二是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强调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支持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妇女提升金融知识素养;三是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夯实妇女就业发展的健康基础,强调推进妇女专属健康保险计划,完善妇女多元化保险机制,强化妇幼健康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四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强化金融科技运用以防止算法偏见、整合多部门信息优化信用评价、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构建长效服务机制,确保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妇女就业发展;五是加强政策和组织保障,其中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和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共商共研和协作联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政策传导落实效果。 信用是金融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跨期金融资源配置的制度性基石。深入构建与妇女就业和创业特征密切匹配的信用服务,高效采集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进而充分发掘且向社会输出信用评价结果、展示巾帼企业信用价值,能为金融资源高效支持妇女就业提供信用力量支撑,对于改善巾帼企业投融资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矛盾和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向性别包容性经济1领域倾斜,让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价值真正转化为妇女职场上的选择权与发展权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实施意见》第二条指出,对获得“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家庭”等称号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该条举措表明,作为可变现的无形信用资产,信用守护具有高度重要性,这是女性经营主体获取金融资源的重要增信凭证。这从客观上也反映出信用评价不应局限于传统财务、抵押物等硬性指标,而应将巾帼荣誉这类体现经营者履约意识、社会声誉的软性资质纳入信用参考维度,从而凸显优化妇女主导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实施意见》第十二条则明确提出“优化以妇女为主导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强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现有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整合税务、工商、社保以及妇联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多部门信息,不断优化对妇女为主导的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该条举措鲜明地表达了优化信用评价对于改善妇女就业的金融服务环境的重要性,同时表明了信用信息整合利用对于信用评价的重要性。以往女性主导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经营信息碎片化、特色资质难以被金融机构识别等诸多痛点,而推进跨部门和机构针对巾帼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归集,打破不同政务部门数据之间、以及政府数据与市场数据之间的数据壁垒,把分散在各部门和机构的巾帼企业经营履约信息和财务信息、巾帼荣誉信息等归集形成完整立体的女性经营主体信用画像;并且跳出传统以固定资产、财务报表为核心的单一评价范式,有助于构建适配女性小微经营主体经营特征的差异化信用评价体系,有助于从制度和机制层面解决针对巾帼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推动金融供给与妇女创业就业对于融资需求实现精准匹配。 三、信用视角下金融服务妇女就业的局限及其改善的政策机遇 从妇女就业创业的融资环境实际来看,当前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受制于信用环境发展不充分有着多方面突出表现,从而导致金融资源和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对接不够顺畅,相关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还有显著潜力。 (一)传统授信体系适配性不足,轻资产巾帼兴业主体融资门槛偏高 国内商业银行主流风控模型长期围绕重资产、规范化、大规模企业设计,高度依赖固定资产抵押、标准化财务报表、注册资本等硬性指标。而女性集中布局的家政服务、乡村文旅、文创设计、直播电商、乡村种养等行业,普遍具备轻资产运营、财务核算简化、经营模式灵活的特征,大量巾帼小微主体无法满足传统授信准入条件,其中不乏经营稳定、履约良好的女性创业者亦难以获得纯信用融资。同时,部分金融算法存在隐性认知偏差,对育龄女性、职业中断后返乡创业女性的经营稳定性存在偏见,进一步抬高特定群体融资壁垒。 从市场调研情况看,女性小微经营者普遍呈现小额、高频、快周转的资金使用特征,度小满联合南方周末发布《女老板的“生意经”——关于“她”的烟火洞察》(2026)调研显示,超八成女性小微经营者单笔借款需求在5万元以内,平均贷款结清周期约4个月,资金主要用于备货周转;但传统通用风控模型容易将高频小额借款行为标记为高风险特征,造成部分经营稳健、实际坏账水平较低的巾帼企业授信额度被压缩、纯信用贷款获取难度加大。现实案例中,部分返乡开展直播电商、乡村手工文创的女性经营主体,订单规模持续增长,但因缺少厂房、不动产等抵押物,财务账簿简化,在传统授信框架下难以拿到足额信用贷款,只能依靠自有资金缓慢滚动扩张,制约经营规模提升。此外,部分银行通用风控算法未开展性别公平性专项校验,训练数据历史偏差形成隐性算法偏见,对经历职业中断、生育周期的女性创业者,存在经营稳定性的主观预判偏差,抬高该类群体的融资隐性门槛。 针对传统授信体系对于妇女主导型企业适配不足的局限,《实施意见》关于“不断优化以妇女为主导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以及“稳妥推进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等举措的提出,有助于深入改善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服务环境,通过明确优化专属评价体系、弱化抵押物依赖、纠正算法偏见等,从制度和实践层面精准破解轻资产巾帼企业融资壁垒。 (二)信用信息分布碎片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有待深入构建 完整的巾帼企业信用画像需要政务数据、市场数据、荣誉数据、履约数据多维支撑,但当前各类数据分属不同主管部门与平台,缺乏合规、常态化的共享流通机制。妇联掌握巾帼荣誉、创业台账、示范基地名录等信息;市场监管、税务、人社部门则掌握工商、纳税、社保政务数据;电商平台掌握交易流水与客户评价;信用服务机构具备数据整合与建模研判能力,但由于多方资源相互割裂,难以高效率形成针对巾帼企业的颗粒度较为丰富的信用画像。 针对信用信息分布碎片化的不足,《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的监测体系,研究优化贷款监测,强化数据共享”等举措,有助于切中针对妇女主导型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分布碎片化痛点,从而为优化信用服务而改善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环境。 (三)信用服务产品供给不够丰富,多方协同赋能信用助力妇女创业的局面有待打开 从总体上来看,妇女创业相关资金支持以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为主,与巾帼企业相匹配的市场化、专业化信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