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国际端、数据端、生产端、投资端和消费端五个层面提出具体措施:
国际端:支持相关试点地区依托G20、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平台讲好绿色金融中国故事,并借助国际金融组织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数据端:培育高水平碳核算第三方机构,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可信度,利用数据平台提高碳足迹采集、核算及评级效率,并在绿色项目融资审批中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和资金流向监管,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生产端:支持产业梯度转移,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转移,并在绿色新技术研发推广、绿色产业培育、碳减排技术和CCUS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产品供给力度。
投资端:研究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指数,推出相关指数化投资产品,并开展生态产品预期收益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等绿色金融业务。
消费端:丰富绿色金融评价场景应用,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重点行业企业和个人碳账户。
我们认为,绿色发展由产业端向消费端延伸有助于提升绿色溢价,传统设备的低碳化改造有助于低碳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风险提示:政策不及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