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对煤炭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进行调整。新旧政策免税用地对比如下:
- 原免税范围: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
- 现免税范围:煤炭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
新政的核心改变:矸石山、排土场、防排水沟用地、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恢复土地使用税。恢复征税存在过渡期,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
研究结论:新政对煤炭企业部分非核心生产用地恢复征税,影响企业土地成本,但设置了过渡期以减轻短期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