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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

2026-07-14 - - 肖峰
报告封面

编制组 2026年7月 《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 编制组 指导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低空经济专业委员会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无人系统专业委员会 核心编制单位: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久远高新技术装备公司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大公博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号低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特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参与编制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照笔画数排序): 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与知识产权研究院、中科星图低空云(青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云圣智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源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鲁飞御航高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科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高能智盾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华兴大地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西安辰航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耀峰雷达科技有限公司、安邦护卫时空(舟山)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挪亚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峰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航天时代低空科技有限公司、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深圳耐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矩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天实验室、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目次 一、编制背景......................................................................1二、编制依据和原则...........................................................1(一)编制依据..................................................................1(二)编制原则..................................................................2三、建设内容......................................................................3(一)基础标准..................................................................5(二)技术标准....................................................................6(三)管理标准..................................................................7(四)应用标准....................................................................8四、组织实施....................................................................10(一)统筹协调..................................................................10(二)动态优化..................................................................10(三)宣贯推广..................................................................10 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 (发布稿) 一、编制背景 随着无人机等低空航空器快速普及,低空经济活动日益活跃,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引发的安全风险持续凸显,对公共安全、空防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低空安全防护作为防范低空威胁、保障重要设施与活动安全的关键支撑,已成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基石。当前,低空安全防护产业已初具规模,但相关标准建设仍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状态,不仅制约产业技术创新与融合发展,也影响低空安全治理能力的系统提升。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低空安全防护中的基础支撑与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统筹推进低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标准与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深度融合,便于低空安全防护产品研制、使用、监管等相关各方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二、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本指南的低空安全防护是指在低空空域内,为防范低空飞行目标(含合作目标和非合作目标)带来的低空安全风险, 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对低空目标实施探测、识别、反制、处置和综合管控。 本指南在标准体系框架搭建与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等国家政策文件与国家标准体系要求。 (二)编制原则 全面谋划,分类推进。基于低空安全防护全链条协同和全场景部署的发展需求,围绕低空安全防护基础框架、技术要求、管理规则、场景应用等所有环节和要素,构建协调统一、结构清晰、覆盖全面的标准体系架构。根据产业发展的需求缓急程度和技术成熟程度,将架构中各领域标准按照急用先行、分类施策的原则,进行有序推进和逐块建设。 场景牵引,供需协同。以低空安全防护应用场景为牵引,将党政机关、重大活动、民用机场、能源化工等典型场景的低空安全防护需求,作为标准建设的需求牵引和重要输入,推动供给侧标准响应,将基础、技术和管理等满足场景需求的标准作为本体系先期建设的重点。 层次分明,兼容并蓄。标准体系以侧重新产品、新技术先行先试的团体标准为主体,兼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需 求方向,确保各层级标准衔接协同、体系结构清晰分明。坚持开放协同,及时推动技术成熟、应用良好的团体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升级转化,推动政产学研用多方主体深度参与标准体系建设。 三、建设内容 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应用标准。基础标准是具有共性指导作用的基础性、框架性、总体性标准;技术标准规范设备和系统的技术能力;管理标准构建安全、规范、可追溯的制度环境;应用标准支撑技术与管理在具体场景中的落地。四类标准相互支撑、相互衔接。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框架由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应用标准等四个二级框架及部分三级、四级框架构成,低空安全防护标准体系框架如图2所示。 (一)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涵盖低空安全防护领域的术语定义、图形符号、分类分级、编码标识、数据资源、信息安全等标准。 术语定义标准用于规范低空安全防护相关技术与应用的概念定义,为其他标准制定、标准化活动和低空安全防护产业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图形符号标准用于统一低空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空域标识、设备设施符号等的图形、颜色、含义与使用规范,确保跨部门、跨平台的识别一致与人机共识。 分类分级标准用于规范低空目标威胁、被保护对象低空安全防护能力需求、相关设备系统的分类及分级,为明确准入门槛、实现差异化部署、提升低空安全防护效率提供科学依据。 编码标识标准用于规范低空安全防护相关系统设备的编码标识要求,实现设备身份的统一识别与溯源,保障监管合规与授权使用的合法性。 数据资源标准用于规范低空安全防护相关的数据格式、数据质量、数据权属管理要求,支撑各类多源异构系统设备的互联互通与高效协同,为全域化、网格化低空安全防护奠定基础。 信息安全标准用于规范低空安全防护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为低空安全防护稳定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二)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分为设备标准、系统标准、检测评估标准,技术标准子体系结构图如图4所示。 设备标准基于设备功能类型分为预警识别设备、干扰设备、拦截设备等三类标准,包括各类设备的总体设计、功能性能要求、接口要求等技术要求。设备标准为低空安全防护设备的设计、研制与验收提供规范性指导。 系统标准分为指控系统、系统综合、数据接口、专业工程等四类标准。指控系统标准包括功能性能要求、技术架构、硬件要求等;系统综合标准包括功能性能要求、系统架构、 多源数据融合要求、系统部署要求等;数据接口标准用于规范互联互通的数据接口;专业工程包括电磁兼容性、通用质量特性等。 检测评估标准分为检测认证和测试评估两类标准。检测认证标准包括设备、系统的检测要求、检测流程、检测方法、检测条件和认证要求等。测试评估标准包括设备、系统的测评要求、测评流程、测评方法和测评条件等。 (三)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按管理对象分为设备管理标准、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管理标准,通过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要求、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提升低空安全防护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管理标准子体系结构图如图5所示。 设备管理标准包括设备交付给用户后的存放调拨、运行维护和退役报废等标准,涉及设备交付给用户后的入库检验、闲置管理、调拨登记、运行维护、退役报废等,支撑低空安全防护设备“能用、好用、长用、绿色用”。 人员管理标准分为权责与资质、培训与考核等标准,规范低空安全防护涉及的关键岗位的职责界面与资质要求、培训体系与考核机制等,建立人员资质复审、继续教育、技能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 作业管理标准按“事前、事中、事后”分为日常安防作业、应急处置作业和事故调查评估等标准,规范低空安全防护的运行组织,基于法律和政策框架完善作业流程。 (四)应用标准 应用标准包括党政机关、重大活动场所、监管场所、民用机场、能源化工、重要军工设施、交通枢纽、边境口岸、其他场景及应用评价标准,旨在通过场景应用牵引,推动低空安全防护系统在典型场景规范化应用和规模化发展。 党政机关标准用于规范党委、政府等机关办公场所及重要驻地的核心区域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重大活动场所标准用于规范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 动、重要赛事、展览演出等临时性、高密度人群聚集活动的举办场地及周边区域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监管场所标准用于规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对人员实施集中看管、约束、监管的重要警戒区域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民用机场标准用于规范民用运输机场、民用通用机场的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能源化工标准用于规范石油、天然气生产、加工、储存基地,发电厂、变电站、电网枢纽,化工厂、化纤厂、煤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仓库等能源化工关键设施的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重要军工设施标准用于规范重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建筑、场所和装置的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交通枢纽标准用于规范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与干线及周边区域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边境口岸标准用于规范边境线和海关口岸的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其他场景标准用于规范要员和重要物资随行保护、突发事件现场管控、核设施、低空物流航线周边及跨场景等其他低空安全防护场景应用。 应用评价标准用于客观评判各类低空安防系统实际应用效果的优劣,区分应用水平的高低,为后续优化完善提供依据。 四、组织实施 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确保标准从文本走向实践。 (一)统筹协调 中国标准化协会低空经济专委会联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无人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共同指导标准编制单位,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及时将高质量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促进政策采信,推动产业创新,科学统筹低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