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联盟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要求,《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作为业界首个系统化构建可信数据空间标准框架的文件,确立了凝聚共识与协同推进、问题导向与应用牵引、鼓励创新与加速推广、立足国内与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构建体系完备、分类分层、分工协同的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该体系应围绕“可连接、可管控、可共创、可保障”的核心目标,划分基础共性标准、资源交互标准、可信管控标准、价值共创标准、建设运营标准和应用推广标准等六大模块,涵盖参考架构、能力要求、功能与性能、协议要求、运维与监测、评估与认证等标准化对象,并按照“标准制定—验证测试—示范应用—持续迭代”的闭环流程推进。到2026年底,完成核心基础与技术支撑标准的制定与试点应用;到2028年底,发布各类分类标准不少于20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示范案例,培育一批具备标准实施与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支撑。(一)建设背景与问题驱动随着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资源的跨主体流通、共 一、总体要求二、需求分析 3享利用与合规运营逐渐成为构建全国统一数据市场的重要支撑。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 要 素 作 用 的 意 见 》 与 《 可 信 数 据 空 间 发 展 行 动 计 划(2024—2028年)》的部署,亟需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以统一认知、明晰规则、支撑运营。然而,当前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1.“空间”定义不清,构成要素边界模糊,影响共识与协同推进尽管《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提出了可信数据空间的总体愿景,但在实践中,“空间”的内涵仍未形成统一认知。一方面,空间被泛化为平台、系统或物理部署单元,缺乏对其制度属性与工程载体属性的深度认知;另一方面,空间的构成要素边界模糊,如生态主体角色划分不清、规则机制交叉、数据资源与应用场景缺乏映射,导致不同主体在建设、接入、运营过程中的理解和目标不一致,严重制约多方协同建设。标准体系亟需通过对“参考架构”“能力要求”等基础标准的制定,明晰场景应用、数据资源、生态主体、规则机制、技术系统等空间五大核心要素,以及与资源交互、可信管控、价值共创等三大核心能力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统一的空间构建语言与认知模型。2.技术系统之间协议不统一、接口不兼容,制约互联互通 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联盟4可信数据空间要求数据、服务与工具在多主体间高效流通,但现实中存在系统异构性强、接口不兼容、协议割裂、语义不一致等共性问题,导致“数据难进来、服务调不通、策略对不(1)数据目录格式与索引模型差异大,难以跨平台高效检(2)消息传输协议、加密通信机制未统一,接口接入复杂,(3)数据语义、身份标签、合约语法等缺乏一致性定义,严重影响跨系统的联邦协作与治理执行。亟需通过制定接口协议标准、语法语义标准、用户节点与中间服务平台的功能与性能标准等,构建兼容性强、扩展性高的技术互联互通基础,降低空间部署与对接成本。3.规则与机制不互认,制约多方数据协作的信任基础建立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不是“可用”,而是“可信”。在多主体参与的数据协作过程中,当前缺乏可信的规则互认体系,包括生态主体接入、数据合约签署、策略执行、日志存证与数据使用控制等关键环节,机制标准不一、接口缺失,难以形成可执行、可追溯、可问责的操作链条。特别是在跨空间、跨组织的协同中,缺乏统一的合约语言、策略执行协议与审计凭证,严重制约可信共享的制度保障。具体表现为: 能力建设上”。具体表现在:索;通信不稳定; 5(1)接入认证机制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流程和证据格式;(2)数字合约与使用控制策略缺乏标准化语言与执行路径;(3)缺乏机器可执行、可验证的合约与审计机制,无法建立动态信任;(4)存证与溯源机制局限于“日志记录”,尚未形成“可审计、可仲裁”的制度闭环。因此,需要通过制定合约管理、使用控制、审计存证与数据溯源等相关标准,形成统一的、可执行的规则互认机制,实现“数据可信流通”的根基构建。4.不同类型空间的诉求差异与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影响整体推广落地企业级、行业级、城市级、个人级与跨境型五类空间在治理目标、数据属性、参与模式上存在显著差异,而标准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回应。当前缺少分类型的分类建设指南、生态运营标准、典型场景模板与指标体系,也未构建起空间之间的身份互认、资源协作与收益结算机制。这不仅影响空间自身能力成熟度,也阻碍了可信数据空间体系的全国性复制推广。具体表现为:(1)不同空间在目标导向、数据属性、监管要求、商业模型方面差异显著,需定制化支持;(2)不同类型空间之间尚未形成标准化的数据资产互认、身份协同、收益共享机制,造成资源孤岛; 6(3)行业已有标准体系与可信数据空间标准协同不足,标准之间存在冲突或重复。因此,标准体系不仅要提供统一能力底座,更需引导“差异化支撑+共性抽象”的空间分类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则下的多样化路径”。(二)标准体系制定的响应逻辑为系统解决上述问题,推进可信数据空间的规范化、规模化和生态化发展,《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遵循“问题导向、能力导向、场景导向、价值导向”的理念,以“三大能力”为主轴、“五大要素”为核心,设立六大类标准模块,形成全生命周期、全场景、全角色的系统规范,从基础通用到分类推广形成全流程闭环支撑,并优先启动一批急需的基础性和关键性标准制定工作。具体逻辑如下:1.基础共性标准:统一语言、明晰结构、构建能力底座针对“空间定义不清”的问题,设立基础通用、能力要求与参考架构标准,明确可信数据空间的基本构成、核心能力与层级模型;通过成熟度评估与功能性能测试等标准,提供空间建设、测评与迭代的统一标尺;在安全合规与人员管理方面,与现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衔接互认,形成标准体系的承上启下基础层。2.资源交互标准:打通接口、统一协议,实现跨域数据高效流通 7针对技术互联互通难题,构建资源登记、目录管理、语义一致、接口协议等关键标准,规范资源发布与发现流程,构建统一语法语义模型,形成面向不同节点的通信协议标准,提升跨平台调用效率与稳定性。3.可信管控标准:贯通规则链条,构建可信流通与可控使用闭环为解决规则不互认的问题,构建以“接入认证—合约管理—使用控制—隔离计算—审计溯源”为主线的全过程可信机制。通过合约要素标准、数字合约协议、使用控制语言、审计日志格式、溯源接口规范等,实现从数据入网、使用、变更、销毁到存证的全链条透明化和制度化。4.价值共创标准:支撑多方参与,促进数据资产化与收益流转针对空间运营效能不高与数据变现机制缺失问题,设立服务方管理、协同机制、数据产品生命周期、开发环境规范、价值评估与收益分配等标准,支持数据从资源到产品、从共享到价值分配的全流程转化,建立空间内部及跨空间的价值共创与清结算能力。5.建设运营标准:规范系统部署与运维流程,支撑空间工程化复制围绕中间服务平台、用户节点、网络协议、运营规则等要素,制定功能性能要求与部署规范,打通空间从规划、建设、 8运营到升级迭代的关键环节,提升可信数据空间的工程可实施性与稳定运行能力。6.应用推广标准:分类指导五类空间建设,推动标准在不同形态空间的落地转化面向城市、行业、企业、个人、跨境五类空间设立分类指导标准。既考虑各类空间在合规性、开放度、参与方结构、数据类型上的差异性,也强调底层能力模型的统一性,实现“共性底座+分类定制”的推广路径。(三)标准体系构建目标本次标准体系的构建旨在:1.建立多类主体协同构建可信数据空间的统一规范基础;2.明确从数据资源登记到价值分配的全过程标准支撑;3.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可持续运营的技术、管理与制度机制;4.提供可信数据空间行业落地与场景推广的通用方法论与评估工具;5.支撑构建开放性数据流通生态。通过优先启动基础共性、资源交互、可信管控、价值共创与建设运营五大方向的核心标准制定,形成标准闭环、驱动应用落地、支撑制度创新,从而加速可信数据空间从概念探索走向工程化部署与规模化复制。(四)联盟标准定位在标准体系构建中,联盟/团体标准不仅是国家标准体系的 9有效延伸,还是对行业急需、场景创新与制度落地的快速响应机制。一方面,联盟标准聚焦政策尚未覆盖但产业迫切需要的关键能力,如合约执行协议、数据资源互认机制、跨空间协同框架等,具有更强的场景适配性;另一方面,联盟标准为国家标准提供试点验证路径,可作为后续国家标准制定的“预标准”与实证基础。因此,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应构建“国家标准—联盟/团体标准”协同机制,避免重复、强化互认,形成体系化合力。三、建设思路(一)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结构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结构包括“A基础共性”、“B资源交互”、“C可信管控”、“D价值共创”、“E建设运营”、“F应用推广”等6个部分,主要反映标准体系各部分的组成关系。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结构图如图1所示。 10A基础共性标准包括基础通用、共性参考、安全合规、测试评估、人员管理等5大类,位于标准体系结构的最底层,支撑标准体系结构中其他部分。B资源交互、C可信管控和D价值共创是可信数据空间的三大核心能力。其中,B资源交互标准包括资源发布和发现、资源流通等2大类,支持不同来源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在可信数据空间的统一发布、高效查询、跨主体互认,实现跨空间 11的身份互认、资源共享和服务共用。C可信管控标准包括接入认证、过程管控、存证溯源等3大类,支持对空间内主体身份、数据资源、产品服务等开展可信认证,支持对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动态管控,支持实时存证和结果追溯。D价值共创标准包括服务方接入和协同、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利用、商业价值等3大类,支持多主体在可信数据空间规则约束下共同参与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向数据产品或服务转化,并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E建设运营标准在三大能力的支撑下,聚焦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技术系统、运营规则等2大类。F应用推广标准位于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结构的最顶端,聚焦《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重点培育推广的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等5类可信数据空间,为各领域提供分类建设指南、生态运营服务等标准支撑。(二)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框架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框架由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结构细化而成,它包含了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的若干基本组成单元。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框架包括“A基础共性”、“B资源交互”、“C可信管控”、“D价值共创”、“E建设运营”、“F应用推广”等6个一级分类,如图2所示。 12在标准体系一级分类的框架下,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体系二级分类和三级分类的设立逻辑。针对安全合规、身份认证等已有标准基础的领域,本体系采用引用为主、兼顾补充的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对于人员管理、五类空间的细化标准等尚未完全展开的内容,采取结构预留、机制引导、动态更新的策略,确保体系长期可扩展、技术持续演进。具体说明如下:1.基础共性标准:奠定统一认知与能力底座本模块聚焦统一术语、标准结构、系统能力与测试方法,为整个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提供底层共识支撑。1.1基础通用1.1.1参考架构:解决空间内系统边界、功能关系与模块划分不清问题,是理解标准体系的“蓝图”。1.1.2能力要求:响应“空间建设怎么评、能力提升怎么抓”的现实需求,从五大要素视角细化能力模型。1.1.3术语定义:统一空间构建语言,避免概念混用与理解偏差。围绕可信数据空间核心概念构建术语体系,明确“五大要素”“三大能力”等关键词的标准定义,统一“可信数据空间”“用户节点”“数字合约”“使用控制”等关键术语的内涵与外延,为后续标准文本的一致性、可操作性与互联互通能力打下语言基础。1.2安全合规:由于国家标准层面已形成一批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