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6〕28号),确定67项试点成果和108家试点单位。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算,试点单位需于2026年2月28日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提交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单位应围绕试点成果的产业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资源支持措施,创新方法手段,确保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按计划完成试点目标。地方省级主管部门需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试点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问题,并每年12月15日前通过平台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试点期满后,工信部将组织评估验收。
附件:
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试点项目
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