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工业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2二、续贷工作..................4三、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政策....................5四、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7五、提升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8六、银税互动..................9七、两民贷款贴息政策.........11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12九、“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政策.............................15 一、工业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 政策背景 2025年以来,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扩围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支持:1、扩大范围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领域,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设备;2、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申报便利度。 申报要点 申 报 的 项 目 必 须 不 得 为《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2024年 本)》 中 的 限 制 类 和淘汰类产业。 申报条件 1.支持领域: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升级,电子信息、安全生产领域设备更新(淘汰低效/老旧设备),项目为在建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国债支持比例≤15%,未获得中央财政及其他部门支持; 3.建 设 进 度≤80%,已 形 成 实 物 工 作量; 4.立项、环评等前期要件完备; 5.无违法、重大安全处罚记录。 申报注意事项及申报前准备阶段 1.项目库储备:在建项目(实物工作量充足)、新开工项目(前期成熟可开工)、改造类项目(仅设备更新、设施升级,不支持新建); 2.线下材料: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等。 申报流程 属 地 初 审(市 县 工 信+发 改 联 合 审核)→州 级 上 报(州 级 工 信+发 改 联 合 审核)→省级评审(省发改委+工信厅专家评审)→国家终审(部委确定支持清单)。 “一票否决”情形: 1.项目单位被列入失信名单;2.申报材料造假或重复申报;3.已完工或投资完成超80%;4.涉及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 咨询电话 州工信局0743-8222486 二、续贷工作 政策依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 主要内容 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强,且无挪用贷款资金、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符合贷款发放标准。 适用对象 贷款到期后有融资需求且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风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比照小微企业续贷相关要求提供续贷支持。 申请材料:以金融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 州政府办普惠金融科0743-8711893 三、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政策 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 支持措施 聚焦重点对象和薄弱领域,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 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担保费率从省定2%标准下调至原则上不超过1%,并将湘西州内白酒、茶叶、黄牛、柑橘、百合等县域特色产业、科技型企业、民营小区受灾户纳入担保费率优惠范围,担保费率下调至0.5%/年。 政策依据 《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 申请途径 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商业银行申请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章程、股东身份证明、公司及法人、股东征信报告、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企业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具体详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四、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 适用对象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6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 支农支小再贷款原则上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对涉农贷款、小微贷款进行支持。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利率分别为1.2%、1.4%和1.5%,可展期2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专注贷款主业、专注服务县域、专注支农支小。 政策依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印 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支 农 支 小 再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5)12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经营财务状况指标表、再贷款业务审批表、质押品清单等资料 主管部门 人民银行 五、提升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十部门关于提升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湘银发〔2024〕49号) 适用对象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 支持措施 1.推行民营企业融资“三张清单”,推动金融机构“一企一策”帮扶,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2.支持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类供应链融资业务,推广相关融资平台及动产抵质押融资,扩大民营动产融资规模。 3.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申报流程 金 融 机 构 网 点 柜 台 或 线 上 申 请,发债、上市需向州政府办咨询。 咨询电话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湘 西 州 分 行0743-8224753 六、银税互动 政策依据 1.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 局湖南银监局转发《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湘国税发〔2015〕12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 复 产 的 通 知 》 税 总 办 发〔2020〕10号 主要内容 依法推送企业相关信息,以纳税信息为基础整合行内外数据综合评价,为其提供线上化循环使用的信用贷款。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纳税信用M级(含)以上企业;在疫情严重地区,金融机构可结合风控将申请范围扩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 申请途径 客户提出贷款申请,银行获得企业授权后,去税务局查询企业纳税信息,再对企业作出授信审批。 申请材料:以金融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 州政府办普惠金融科0743-8711893 七、两民贷款贴息政策 适用对象: 省民宗委认定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企业。 支持措施: 按照不得高于贷款本金金额2.88%的水平安排财政贴息,单户民贸民品企业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 实 施 细 则 》 ( 湘 财 金〔2024〕7号) 申请途径: 民贸民品企业向注册登记地县级民宗部门申报。 申请材料: 贴息资金申请表和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借款凭证(借据联)复印件、贷款收息凭证(计息清单)复印件、证明贷款实际用途的支付原始凭证等材料。 主管部门 民宗部门、财政部门 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 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但新招用人数不足3人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小微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湘银发〔2025〕47号) 申请途径: 借 款 对 象 可 向 创 业 顾 在 地 人 社 部 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指定的单位和银行窗口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个 人 ( 单 位 ) 服 务 网厅”“湘就业”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线上平合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重点就业群体身份类别证明材料;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属于合伙创业 的,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3.《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需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租赁协议。属于网络商户的,需提供网店的网址、平台实名认证信息; 5.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二)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 小 微 企 业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申 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企业前12个月招用重点就业群体员工的花名册和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主管部门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九、“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政策 适用对象 “白名单”企业 支持措施: 单户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额度超标的贷款部分不予风险补偿,多家银行放款的按放款时间顺序计算。 政策依据 《 湖 南 省“潇 湘 财 银贷”风 险 补 偿 管 理 办 法 》(湘财金〔2024〕23号) 申请途径 通过“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十、湘西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政策 适用对象 湘西州内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以及州内工业企业和文旅产业项目。 支持措施 采用“1+X+N”投资架构运作,母基金总规模中30%用于直投项目,70%通过设立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直投项目对单一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基金重点支持我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酒业、中 医 药 及 生 物 医 药 等11条 重 点 产 业 链 发展。 政策依据 《 湘 西 州 产 业 发 展 引 导基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州政办发〔2025〕4号) 申请途径 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