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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

2025-07-18 美国国会 心大的小鑫
报告封面

一项法案 2025年7月18日 [S. 1582] 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12 USC 5901注。 12 USC 5901。 为规范支付稳定币提供法律依据,并用于其他目的。 由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国会颁布。 第一部分。简短标题。 本法可称为“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或“杰尼厄斯法案”。 第二节 定义 在本法案中:(1)合适的联邦银行监管机构—“适当联邦金融机构”一词具有《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条所赋予该词的含义(12 U.S.C. 1813)。(2) B《安克保密法》“银行保密法”一词是指—— (A)《联邦存款保险法》第21条(12 U.S.C. 1829b);(B)《公共法第91-508》第1编第2章(12 U.S.C. 1951及以下);以及(C)《美国法典》第31编第53章第2分章。 (3) BOARD“‘‘董事会’’一词指美联储理事会的理事会。 (4) C”控制器“Comptroller”一词指货币监理署。 (5) C公司“公司”一词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6)D数字资产“数字资产”一词是指任何记录在密码学安全分布式账本上的价值数字表示。(7) D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数字资产服务提供者”——(A)指为获取报酬或利润,在美国(包括代表美国客户或用户)从事以下业务之一的个人——(i)以数字资产换取货币价值;(ii)以数字资产换取其他数字资产;(iii)将数字资产转移给第三方;(iv)担任数字资产保管人;或(v)参与与数字资产发行相关的金融服务;以及 (B)不包括— (i) 一种分布式账本协议; (ii) 开发、运营或从事开发分布式账本协议或自托管软件接口的业务; (iii) 一种不可变和自托管的软件接口; (iv) 开发、运营或从事验证交易或运营分布式账本的业务;或 (v) 参与流动性池或其他类似机制,为点对点交易提供流动性。——“分布式账本”(8) D 分布式账本指一种技术,该技术通过一个网络共享数据,该网络为网络参与者创建一 个包含已验证交易或信息的公共数字账本,并使用密码学将数据链接起来,以维护公共账本的完整性并执行其他功能。(9)D。——“分布式” 分布式账本协议“账本协议”是指部署到分布式账本上的公开可访问的可执行软件,包括 智能合约或智能合约网络。 (10) F联邦分支—“联邦分支”一词的含义,应依照《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条所赋予该词的含义(12 U.S.C. 1813)。—(11) F 联邦合格稳定币发行人 “联邦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含义— (A)非银行机构,不包括国家认证的经 comptroller 批准的稳定币发行方根据第5条,发行稳定币。(B) 一家没有保险的国立银行(i)由审计长特许的,依照标题为《修订法典》第六十二编;以及(ii)经审计长批准,根据第5节,发行稳定币;以及(C) 一家经Comp批准的联邦分支机构根据第5条,挖矿者应发行支付稳定币。(12) F 境外稳定币发行方境外稳定币发行人是指发行支付稳定币的发行方。 稳定币,即 根据某项法律组织成立或注册地位于一个外国国家,一个美国领土,波多黎各里科、关岛、美属萨摩亚或维尔京群岛;和(B)非获许可的稳定币发行方。(13) I机构-关联方对于获准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而言,“机构关联方” 一词指获准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的任何董事、高管、雇员或控股股东。 (14) I确保信用合作社“‘保险信用合作社’”一词的含义,与《联邦信用合作社法》第101条中赋予该词的含义相同(12 U.S.C. 1752)。(15) 我。——“被保险人”存管机构“存款机构”系指— (A)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条(12 U.S.C. 1813)定义的受保 险的存款机构,以及(B)受保险的信用合作社。 。——“合法指令”一词是指任何(16)可怕命令最终有效判决、诉讼程序、命令、规则、法令、指令或根据联邦颁布的其他要求法律,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布或由授权方颁布根据其法定授权成立的联邦机构,该机构——(A)要求某人夺取、冻结、燃烧或阻止该个人发行的稳定币的支付转移;(B) 规定了稳定币或账户的支付不得以合理的特定性进行阻挡;以及(C) 受司法或行政审查。依法提出的上诉(17) M货币价值。——“货币价值”一词的意思是一种国家货币或存款(如第3节所定义的)联邦存款保险法(美国法典第12编第1813条)规定的以本国货币(18) MONEY。——“钱”这个词——(A)指当前被授权的交换媒介或由国内或外国政府采用;以及(B) 包含一个设立的记账货币单位由政府间组织或经协议两国或多国之间(19) N国际货币。——“国家货币”表示下列各项:(A)美联储票据(如该术语所使用)第16条第1个未指定段落中的美联储《联邦储备法》(12卷美国法典第411条)(B) 该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一家联邦储备银行。(C)外国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D)由政府间组织发行的货币根据两国或多国协议进行的谈判(20) N银行实体。——“非银行机构”一词是指非存款机构或附属机构的人员一家存款机构的(21) OFFER“‘报价’一词指的是使其可供使用。用于购买、销售或交换。(22) PAYMENT 稳定币。——“付款”稳定币(A) 指一种数字资产(即,或设计为)用作一种手段关于付款或结算;以及(ii)其发行方—(一)有义务进行转换、赎回或固定金额回购不包括以...计价的数字资产固定金额的货币价值;以及(II)表示该发行人将维持或创造合理的预期,认为它会维持,相对于...的价值而言稳定固定金额;以及(B) 不包含一个数字资产,该资产—(i)是一种国家货币; (ii)是指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条(美国法典第12编第1813条)定义的存款,包括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记录的存款;或(iii)是指根据该法第2条定义的有价证券; 1933年证券法(15 U.S.C. 77b)、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条(15U.S.C. 78c)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条(15 U.S.C. 80a–2),但为明确起见,经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任何债券、票据、债务凭证或投资合同,仅因其满足了小标题(A)中描述的条件,不应被视为证券,与该法第17条一致。 (23) P稳定币发行人。——“被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一词指的是在美国组建的、—— (A)经批准根据第5条发行支付稳定币的保险存款机构子公司;(B)联邦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或(C)州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 (24) P埃森“‘个人’一词指个人、合伙企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协会、信托、遗产、合作社或其它商业实体,无论其是否注册成立。(25)P”.— 主要联邦稳定币监管机构“‘主要联邦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一词的含义是— (A) 就受保险存款 机构的子公司而言 除受保险的信用合作社外,此类受保险的存款机构的相应联邦银行机构; (B)就一个受保险的信用合作社或受保险信用合作社的子公司而言,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 (C)就一个州特许的存款机构而言, 未在(A)项下指明的条款,公司,总审计长,或董事会;和(D) 对于联邦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而言,则是指货币监理官。 (26) R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词的含义,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2002年(15 U.S.C. 7201)第2条中规定的该术语含义相同。(27)。—— 桌游币认证审查委员会“Stablecoin Certification Review Committee”这一术语指由该名称命 名的委员会,并具有本法案规定的职能。 (A)其中——(i)财政部长担任主席;以及(ii)董事会主席(或受董事会主席委托的监督副主席),以及公司主席担任成员;以及 (B)除本法案另有规定外,应按2⁄3在其主席召集或经全体书面一致同意召开的任何会议上,其成员的表决。——“国家”一词是指各个(28) S TATE 美国各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美国各领土。 (29) S英国特许存托机构“‘国家特许存款机构’”一词具有《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c)条(12 U.S.C. 1813(c))中赋予“‘国家存款机构’”一词的含义。 (30) S泰特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国家稳定币支付监管机构’”一词是指在一个州内对发行稳定币的企业实体拥有主要监管和监督权力的国家机构。(31)S。—— 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国家合格稳定币发行人”这一术语指的是—— (A) 根据某州的法律合法 设立的实体 并获得国家批准发行支付稳定币稳定币监管机构;以及(B)不是一家未经保险的国有银行。根据修订法典第六十二章的规定,审计长utes,一家联邦分支机构,一家受保险的存款机构或该国家银行的子公司,联邦分行或保险存款机构。(32) SUBS子公司“子公司”一词具有如下含义 鉴于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条中的该条款《法案》(12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813条)(33) S被保险信用合作社的子公司。——与对于受保险的信用合作社而言,“子公司”一词指的是一个承保的信用合作社意味着—(A) 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的组织与日常运营相关的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如第107(7)(I)条所述的《联邦信用合作社法》(12美国法典第1757条第7款第I项)(B)一家信用合作社服务组织,此名称定义如此根据联邦法规第12篇第712部分的规定使用关于其受保信用合作社一项所有权权益,或受保险的信用合作社已发放贷款;以及(C) 国有保险公司所属的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授权的工会 第 3 节 支付稳定币的发行与处理 《美国法典》第12编第5902条 (a) L模仿中I用户除获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外,任何人在美国发行支付稳定币均属违法行为。 (b) P禁止O FFERS 或S ALES.— (1) I。——除 subsection (c) 中规定的情形外一般而言第十八条,自本法案生效之日起三年后开始施行,未经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向美国个人提供或出售支付稳定币的行为将属非法,除非该支付稳定币是由获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2)。——应当 生效日期。 合规 境外稳定币发行方任何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在美国提供、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支付均属非 法。 除非外国支付稳定币发行人有技术能力遵守并遵守第18条规定的任何合法命令及任何对等安排,否则不得发行由外国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c) L (1) I一般而言——财政部长可发布规章,提供 subsection (a) 的安全港 ,该安全港—— (A) 符合该法案的目的; .—(B)范围有限;以及(C)适用于极少量的交易,例如由财政部长决定。(2) U异常且紧急的情况(A) I一般而言。——倘若财政部长认定存在异常且紧急的情况部长可以提供有限的避风港以避免(a) 部分(B) J辩护——在签发有限安全证书之前本段落下的港口,财政部长应提交给主席和排名成员银行、住房及城市事务委员会参议院及金融服务委员会众议院一项正当化理由在考虑异常和紧急情况时,可包含在适用的机密附件中。(d) R优莱美客—根据第13条,财政部长应发布实施该条款的规章,包括定义术 适用性 语的规章。 (e) E跨领土的E效应本节规定,如果行为涉及向位于美国的个人提供或销售支付稳定币,则应具有域外效力。(f) P处罚V孤立.— (1) I一般而言—任何故意参与违反第(a)款的行为者,每项此类违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100万美元,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并处。(2)。——如果一个主要的联邦 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有理由相信任何人明知违反了第(a)款,则主要的联邦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可以将该事项移交给司法部长。 (g) T治疗—一份未经获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支付稳定币不得— (1) 在会计上被视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用途;(2) 符合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保证金的条件 为期货佣金商、衍生品清算组织、经纪自营商、已注册清算机构和互换交易商提供抵押品;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