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3年11月)
本目录由国家药物选择委员会(NCDS)制定,包含17个治疗领域的药物,涵盖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和代谢疾病、生殖泌尿系统、血液和凝血、感染性疾病、抗肿瘤和免疫抑制、其他等。
核心观点:
- 目录收录的药物分为13个大类,包括:心血管系统药物、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抗心律失常药、抗高血压药、血管扩张剂、交感神经兴奋剂、胃肠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精神疾病用药、镇痛药、抗癫痫药、帕金森病用药、骨骼肌松弛剂、物质依赖治疗用药、抗痴呆药物、免疫调节剂、抗感染药物、抗真菌药物、抗寄生虫药物、内分泌和代谢疾病用药、血液和凝血药物、其他等。
- 每类药物根据临床应用情况分为不同的小类,例如心血管系统药物包括正性肌力药、利尿剂等。
- 部分药物根据治疗需要分为不同剂型,例如胰岛素有注射剂和口服液两种剂型。
- 部分药物标注了使用限制或注意事项,例如地高辛的某些剂型仅限静脉注射,以及一些药物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受限。
- 目录中还包含了部分疫苗和免疫血清,以及用于治疗急性中毒的解毒剂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