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商业银行《一般性贷款微降,个人存款持续少增》2026.06.13商业银行《2026年以来各重点省市信贷投放情况》2026.06.07商业银行《5月理财月报:新发缩量、存续微增》2026.06.07商业银行《如何看待当前银行股投资机会》2026.05.31商业银行《掘金绩优+红利》2026.05.30 央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以制度形式确认大额存单市场管理要求,二是丰富大额存单定价参考指标。 投资要点: 6月12日,央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前身为2015年发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以制度形式确认大额存单市场管理要求,包括: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降至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2016年人民银行已有公告,目前多按照20万的下限标准执行);根据大额存单的提前支取、赎回和转让实际需要,第三方平台和银行自有渠道均可开展大额存单的提前支取、赎回和转让(此前仅规定可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和转让)。二是增加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DR)或其他央行认可的利率作为浮动利率存单的参考计息基准,丰富大额存单定价参考指标。 根据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数据,2021-2025年期间,金融机构发行的大额存单金额分别为11.3、12.7、14.2、19.9、30.1万亿元。近年来,大额存单在银行存款中的比重总体上升,其量价情况也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产生重要影响,此次《大额存单管理办法》修订,旨在对大额存单市场进行规范。更为关键的是,随着2022-2023年间,居民预防性储蓄爆发期所购入的大量3年期高息大额存单在近两年陆续迎来“到期潮”(以工行2022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为例,30万元(3年期)利率为3.35%左右),银行可以通过额度管控和新规的定价约束,缓解银行负债端成本压力。 投资建议:板块β趋弱,市场对银行个股定价逻辑再度回归基本面,若后续市场风格再平衡,银行红利防御特质有望再度受关注,重点把握三大方向:1)推荐绩优+股息属性兼具的银行,如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渝农商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2)重视具备可转债转股预期的银行,推荐重庆银行、常熟银行、上海银行;3)若下半年风格有望平衡,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仍存在配置机会。 风险提示:信贷需求弱于预期;结构性风险暴露超预期。 目录 1.行业及公司动态跟踪........................................................................31.1.主要新闻....................................................................................31.2.主要公告....................................................................................32.周度数据跟踪...................................................................................43.风险提示..........................................................................................9 1.行业及公司动态跟踪 1.1.主要新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6年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向群会见由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 。双方就内地与香港经济金融发展、深化两地银行业合作、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议题进行交流。 1.2.主要公告 【杭州银行】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中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2025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全年合计派发47.84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 【渝农商行】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中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336元,2025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55元,全年合计派发36.45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副行长周国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行长职务,辞任自2026年6月12日起生效。 【宁波银行】冯培炯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已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核准。 【工商银行】公司2026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发行规模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1.89%。 【兴业银行】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1元,合计派发106.03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 【苏农银行】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中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2025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全年合计派发4.24亿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 【邮储银行】公司2026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1.92%。 【青岛银行】公司发布关于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公告,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此前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批复同意发行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 【兰州银行】本行股东华邦集团持有的5.22%股份将于2026年6月25日10时至6月26日10时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中信银行】公司2026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发行规模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1.97%。 2.周度数据跟踪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普兰金融,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资料来源:Choice,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3.风险提示 信贷需求弱于预期;结构性风险暴露超预期。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海通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