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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1-07-09 财报 -
报告封面

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1)0600005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月至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深水规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深水规院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月至3月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附注 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永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添圳市水务规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永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3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水利工程设计院)事业单位转企设立,经深圳市工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00.00万元,占100.00%。本次出资业经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08年3月20日出具了深巨验字[2008]031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08年4月3日领取了深圳市工商局颁发的原注册号为44030110326912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经工商局对注册号进行统一变更,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72999996A。 (1)1993年3月25日组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1993年3月25日向深圳市水利局作出的深编[1993]037号《关于组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的批复》记载同意深圳市水利局在原深圳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室的基础上组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正处级)。 (2)2008年4月3日事业单位转企 2006年7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办(2006)34号),通知124家事业单位改革转为国有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全部资产一并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转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分流 2006年7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办[2006]35号《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包括“深圳市水务规划院(原市水利工程设计院)”在内市属124家转企事业单位的市属国有权益划转至市国资委系统,并成立20个具体划转工作组负责划转工作。 2006年8月29日,深圳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和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签订了《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划转 和移交工作备忘录》,该备忘录记载根据《实施方案》,市水务局拥有的水利规划设计院的国有资产划转给深圳投控。 根据深国资委出具的深国资[2007]69号《关于办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深圳国资委决定将“深圳市水务规划院(原市水利工程设计院)”在内的246家划转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给深圳投控,要求深圳投控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母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国有产权随母公司一并划转。 2007年11月21日,深圳投控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市工商局”)申请核准企业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深水规院”);2008年3月12日深圳投控出具《关于确定注册资金的函》,确定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的注册资金为800万元。 2008年3月20日,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巨验字[2008J031号),根据该报告,经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2,609134.28元;根据深圳投控《关于确定注册资金的函》,以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中的800万元作为公司(筹)的注册资金,其余4609,134.2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4月3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水务规划设计院成立,注册号为440301103269129。 (3)2010年8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8月20日公司根据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深投控【2010】435号)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上实收资本业经深圳巨源至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巨至验字【2010】066号)验资报告验证。 (4)2012年9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6月20日公司根据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批复》(深投控【2012】403号)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实收资本业经深圳巨源至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巨至验字【2012】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完成了上述股权及注册资本的变更。 (5)2015年6月,申请名称变更 2015年6月8日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第82224990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共108页第14页 (6)2017年8月,申请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 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立项的批复》,同意深水规院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立项。 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16年4月30日,深水规院在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177.20万元。 2016年10月2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16]010159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对深水规院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清产核资。 2016年11月16日,深水规院的产权持有单位深投控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为深国资委评备[2016]031号),就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6]GD0006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2016年12月29日,深圳市国资委核发“深国资委函[2016]1110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深投控提出的深水规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即深水规院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深投控持有的深水规院股权比例不低于50%;水规院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比例不高于20%;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超过3家。 2017年6月12日,深水规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修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2017年7月13日,公司成功引入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3家战略投资者,成立员工持股企业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方共同签署《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7年7月28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交易鉴证书》(鉴证书编号:GZ20170728001),为上述增资扩股事宜以及相应的《增资协议》作鉴证,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9月14日,根据《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7 年7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630万元,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计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6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完成了上述股权及注册资本的变更。 (7)2018年2月,申请股份制改制变更 2018年12月28日,深水规院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0606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2018)4648号),同意深水规院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82,190,734.98元以1:0.2590的比例折股为9,9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283190,734.9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20001号),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8日,深水规院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股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9,900万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星河传奇花园三期商厦1栋C座1110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12楼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论证;晒图;复印、打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 许可经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共3家,详见本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