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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农生物: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2-06-06 财报 -
报告封面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00Z031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目录 序号容页码 1审阅报告1-2 2合并资产负债表3 3合并利润表4 4合并现金流量表5 5资产负债表6 6利润表7 7现金流量表8 8财务报表附注9-108 审阅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315号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农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美农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美农生物2022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农美 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利润表 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美自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3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农生物”)系由上海美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农饲料")整体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美农饲料系1997年10月14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美农饲料成立于1997年10月14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洪伟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郭浩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出资中,郭浩的出资份额实际系代洪伟持有,出资资金来源于洪伟。1997年10月7日,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嘉华验(1997)1142号《验资报告》。1997年10月14日,美农饲料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年12月28日,美农饲料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美农饲料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其中,原股东洪伟新增认缴出资额410.00万元,变更后出资额为450.00万元,占比90.00%;新增股东吕学宗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同时,原股东郭浩将其持有的美农饲料20.00%的股权转让给吕学宗,转让后,股东吕学宗合计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0%。吕学宗的增资款项实际来源为洪伟,即吕学宗代洪伟持股。2003年1月7日,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同诚会验[2002]1-111号《验资报告》。 2010年11月1日,美农饲料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洪伟将其持有美农饲料28.94%转让给唐凌6.74%、转让给熊英5.47%、转让给周小秋5.89%、转让给吴谊1.79%、转让 给唐旭1.79%,同意吕学宗将其持有美农饲料6.84%的股权转让给唐凌。 2010年12月20日,美农饲料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美农饲料的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新增股东周治认缴24.2105万元、许鑫认缴15万元、邵楠认缴15万元、周胜伟认缴15万元、张鹏认缴6万元、李达认缴6万元、狄波认缴4.2105万元、洪军认缴3.1578万元、傅骅认缴3万元、邹新华认缴2.1053万元、邓志刚认缴2.1053万元、陈跃清认缴2.1053万元和孟怀旺认缴2.1053万元,合计认缴美农饲料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1年3月15日,美农饲料股东会通过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1]第5-0066号),将美农饲料截至2011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4,839,593.93元,按1:0.267620622的比例折合为12,000,000股,每股人民币1.00元,余额32,839,593.93元计入资本公积。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上海美农饲料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09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月31日止,美农饲料评估价值5,209.49万元,增值725.52万元,增值率16.18%。 2011年4月15日,美农生物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上海美农饲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将美农饲料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按其在美农饲料原有的持股比例足额认购,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设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5-0006号《验资报告》。 股份公司成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2011年11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万元,新增600.00万元由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该次变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5-0016号《验资报告》。 2012年6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0万元增加至2,400.00万元,新增600.00万元由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该次变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5-0007号《验资报告》。 2013年6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2,4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万元,新增600.00万元由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该次变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13]第4-00012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张鹏将其持有的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洪伟。 2015年5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傅骅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50%的股权转让给洪伟。2015年6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陈跃清将其所持有的公司0.35%的股权转让给洪 伟;周胜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的股权转让给洪伟。2016年3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洪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唐武能。2016年6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邵楠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的股权转让给洪伟;许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的股权转让给洪伟。 2017年5月至6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洪伟将其持有的美农生物1,039,490股、1,200,000股、274,190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全裕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李达唐凌。狄波、邹新华、邓志刚、孟怀旺将其持有的美农生物210,525股、105,265股、105,265股、105,265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唐凌。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2020年10月,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送红股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000.00万元,该次变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00Z0043号《验资报告》。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20】1789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证券简称为“美农生物”,证券代码为“873489"。 公司的经营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沥红路151号,法定代表人洪伟。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无。 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无。 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