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退平台”进展以及对城投企业信用水平的影响
“退平台”进展
本轮城投“退平台”是政策强力推动的结果,旨在2027年6月末前实现融资平台清零与隐性债务出清。截至2025年末,全国超82%的融资平台已退出,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下降超74%。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已率先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退平台的条件包括隐性债务已清零、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征得金融债权人同意和剥离政府融资功能。退平台后,地方政府需对退名单主体进行至少1年风险监测。
“退平台”发债企业财务特征
样本退平台企业在资产端仍保留较大规模的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30%),但呈下降趋势,自营项目资产占比持续提升。收入结构方面,城建类收入规模和占比逐年下降,贸易、租赁等市场化业务有所增长,但对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仍很高,盈利能力未见实质改善。债务情况方面,短期借款规模增速相对较快,现金短期债务比有所下降,流动性压力仍较大。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样本退平台企业合计发行债券金额约6315亿元,募集资金绝大多数系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新增发债规模有限。
“退平台”城投企业信用状况分析
- 信用关联与分化:多数“退平台”企业仍承担城市建设和运营职能,与地方政府并未完全实现信用“脱钩”,短期债务安全性尚可,但长期影响将呈现两极分化。真正完成市场化转型、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自身具备独立偿债能力的主体信用基础有望夯实,而仅依靠财政化债“被动退出”、缺乏造血能力的主体,或将面临融资困难、债务风险上升、甚至出清的风险。
- 资产与偿债压力:需关注城建类资产的形成原因、结算安排和资产划转情况,部分平台名单内公司在退出平台前被划转资产,进一步削弱了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偿债压力仍存,需关注再融资和新增融资渠道。退平台后,债券融资仍以借新还旧为主,新增融资难度较大;银行贷款方面,能否持续获得新增贷款关键取决于其能否通过市场化转型建立起独立于政府的信用基础、可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和独立的偿债能力。
- 监测与风险防范:需加强退平台后的监测管理、防范化解经营性债务风险,真正完成市场化转型、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自身具备偿债能力的主体信用基础有望夯实,而仅依靠财政化债“被动退出”但自身缺乏造血能力的主体,或将面临融资困难、债务风险上升、甚至出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