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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系列:低空经济法律与合规指南

交运设备 2026-05-26 - 中伦 张彦男 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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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Y AL E G A L A N D C O M P L I A N C E G U I D E <新经济系列> 低 空 经 济法 律 与 合 规 指 南 合 规 监 管丨生产制造 产业竞争 运营管理知 产 数 据丨专利布局 商业秘密 数据传输进出口管制丨中美贸易 实体清单 供应链安全 目录 概览 2026年,低空经济迎来关键转折点。从2024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定位为“新增长引擎”,到2026年进一步升级为“新兴支柱产业”,这一融合航空航天、智能网联与数字经济的复合业态,正加速迈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据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元,2035年有望突破3.5万亿元。 政策层面,法治框架初步成型。2025年12月,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颁布三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增设“发展促进”专章,首次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标准”。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成立低空经济司,中央空管办发布《全国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标志着顶层监管部门正式到位,行业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固化”。 区域监管趋严,地方立法密集落地。2026年3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明确北京全域为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均需申请,并禁止向在京单位和个人销售、运输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一地方立法释放了明确信号: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首都安全被置于首位。与此同时,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联合发布了全国首个跨区域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探索城市间标准互通与空域协同。全国范围内,“一地一策”的区域管控格局正在形成,企业需高度关注不同省市的差异化监管要求。 运营环节,适航取证与商业化同步提速。2025年3月,亿航智能EH216-S成为全球首个“四证齐全”的载人eVTOL,并已在广州、合肥启动付费空中观光服务。另有不少企业的适航取证也进入关键阶段,预计2026年下半年将有多款机型取得型号合格证。然而,商业化落地的前提是安全。近期司法实践显示,无人机引发的事故纠纷已进入法院视野。近期山东一起案件中,无资质人员操控无人机导致设备坠毁,法院认定操控者承担80%责任,委托方承担20%。若无人机坠落致人伤亡,责任主体可能涉及操控员、所有者、运营企业乃至飞控系统供应商,侵权责任与产品 责任竞合下的赔偿问题将成为法律实务的焦点。 在此背景下,专业的法律护航,是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基石。本指南围绕合规监管、知产数据、进出口管制三大板块,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合规要点与风险防范策略,以期为从业主体提供务实法律参考,助力低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飞得稳、飞得远”。 01 合规监督 ComplianceSupervision 翔云万里:低空经济发展的合规挑战与应对之道 by 张鹏 郭婷婷 2024年是低空经济元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将低空经济列为新增长引擎,《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政策密集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培育提速发展。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将低空经济的战略定位由早期的“新增长引擎”进一步提升至“新兴支柱产业”,随着低空经济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该领域正由前期探索阶段加快迈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融合航空航天技术、智能网联体系与数字 经 济 的 新 兴 复 合 业 态 , 低 空 经 济 正 借 助 电 动 垂 直 起 降 飞 行 器(eVTOL)、无人机、直升机、飞行汽车等多类型飞行器的研发与应用深刻重塑城市交通、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关键领域。此前,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达到1.5万亿元,2035年更有望达到3.5万亿元。1然而,低空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日益复杂的法律与合规挑战,成为企业与监管机构亟需重视的重要问题。本文围绕低空航空器的生产制造、产业竞争及运营服务等核心环节,系统梳理其合规风险与法律要点,旨在为相关从业主体提供可行的法律参考与合规借鉴,助力低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P A R T 0 0 1 低空经济的概念及产业特性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空域为依托,以各种有人驾驶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依据现有政策文件,低空经济可以定义为“以低空空域为依托,以各种有人驾驶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 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以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and Landing, eVTOL)、无人机、直升机、或诸如滑翔机、热气球等特殊类飞行器为低空载运载体,以高压清洗系统、外吊挂装运系统、遥感技术与系统、喷洒/撒系统等为低空作业装备,依靠精准定位、自主避障、低空感知、智能调度、图像处理与识别等关键技术,2为生产效率的提升、各类资源要素成本的削减、用户产品需求的满足等生产生活问题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 作为现代产业化体系中新兴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低空经济涉及产业呈现参与主体繁多、产业链条较长、价值潜力巨大的显著特性。其产业体系辐射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生产制造、低空运营服务等核心板块,上游涉及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能源与动力系统、航电系统及地面基础设施等,中游涉及无人机、航空器、高端装备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制造,下游聚焦于运行与保障环节、关键检测环节、产业融合。低空经济具有极强的产业带动能力,低空经济与其他产业融合衍生出多类别应用场景,根据相关统计,低空经济助力飞行、旅游、物流配送、农林植保、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等近20个第一至第三产业,并基于此将应用场景扩展至300多类。3 鉴于低空经济巨大的产业潜力与辐射带动效应,国家与地方对该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低空经济”首次写入国家发展规划,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首次明确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更被业内普遍视为低空经济发展的起点之年,“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其在宏观经济战略中的地位显著提升。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将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产业,凸显其在新时代的经济战略意义。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将低空经济升级为新兴支柱产业,鼓励央企国企开放应用场景,推动低空落地。与此同时,2026年3月13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全文正式发布,“低空”一词屡次出现。“十五五”规划纲要从“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产业定调,到“提升低空空域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低空飞行安全保障”的制度设计,到“推进低空经济新兴领域立法”的司法标向,再到“拓展低空消费”的市场引导,为未来低空经济发展擘画了清晰的顶层设计。中央层面的政策驱动带动地方积极响应,2026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将“低空经济”相关内容写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4在政策引导与技术进步的双重驱动下,低空经济已完成从概念导入期迈入实质性落地阶段,多环节产业生态体系正在逐步完善。2025年,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计达1.5万亿,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亦形成示范成效,为全国范围推广积累了实践经验。 然而,伴随着产业的高速发展,企业及政府部门在实践中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合规挑战。由于当前低空经济领域的法律规范尚处于完善阶段,相关规定分散于多个法律体系之中,企业及政府部门在开展业务时需重点关注多个维度的合规要求,以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业务的稳健运行。 P A R T0 0 2 低空航空器生产制造环节的合规要点 立足上述低空经济的概念和产业特性,本文接下来围绕低空航空器制造环节、低空航空器市场环节和低空航空器运营环节分别讨论可能的合规要点,以期能够对低空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合规要点进行全面分析。首先,我们讨论低空航空器制造环节的合规要点。 1. 知识产权合规 第一,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的合规风险。在智能网联技术快速演进的背景下,飞行汽车等低空经济核心载体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高度依赖车载传感系统、协同通信网络及高精度决策控制模块 的深度融合。智能飞行汽车以低空经济信息基础设施为依托,通过4G、5G、5G-A甚至6G技术构建起覆盖城镇、城乡结合部、乡村等及其相应低空空域的通信网络,利用低空智联网技术实现低空飞行器与地面用户、操控装置、管理平台之间的信息交互。低空智能航空器与对应智能信息基础设施的底层通信和信息互联能力关联到多个关键技术模块,其中必不可少会涉及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SEP)和非标准必要专利(N-SEP)技术的许可。就SEP许可而言,涵盖专利声明、FRAND承诺、许可谈判、许可条款设定乃至禁令救济的全流程,各个环节均会受到反垄断监管执法及专利法的规制,2024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首部针对SEP反垄断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许可谈判各方的高风险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为企业的SEP许可/寻求许可行为提供了操作指引与风险预警5。 第二,开源软件二次开发的许可证开源要求合规风险。在飞行器控制系统(如飞控系统)层面,无人机企业倾向采用开源飞控进行二次开发,这就要求企业需要遵守开源软件协议关于使用、修改和分发的要求及适当的知识产权标识和声明,需要审查涉及多个开源软件引入的情形下,多个待引入开源软件协议之间及与企业现有软件系统的许可协议条款间的兼容性,及注意遵循开源软件的传染性条款,即如强传染性GPL许可证开源要求共享开源软件源代码修改后的成果代码。 第三,涉及多主体协作下的第三方内容使用的著作权合规风险。在著作权方面,智能网联飞行器在运行过程中所依赖的导航系统、车载音视频娱乐系统等模块,也可能涉及多主体协作下的第三方内容使用问题。例如,导航系统中未经授权使用的地图数据、实时路况信息,或娱乐系统中嵌入的音视频流媒体服务,均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争议。司法实践中相关裁判规则正在不断细化。如在全国首例“车联网”著作权侵权案6中,法院通 过分析车机系统提供方与作品提供方的合作模式,认定双方通过展示推广、会员服务分成等深度协作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为后续同类案件确立了责任划分基准。在地图数据保护领域,法院亦在“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中明确支持电子地图的著作权保护,确认其作为独创性图形作品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对数字资源著作权的强化保护态度。值得注意的是,产业链末端的部分零部件,如装饰配件的造型设计,也逐渐被纳入著作权法下的美术作品保护范畴。如在其他案件8中,法院明确,即便装饰配件承载实用功能,只要其通过线条、布局与色彩搭配形成独特视觉效果,能够体现设计人的选择与取舍,能够满足实用性与艺术性相互分离的特点,且具备可复制性,便可被纳入美术作品范畴。此外,任何未经授权复制或传播无人机表演涉及的编队路径设计、灯光控制程序及背景音效组合等创意成果的,亦会触发著作权侵权风险。 第四,除上述风险外,作为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飞行汽车等低空飞行器设计制造过程中还面临着专利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及商标侵权等多重法律挑战。司法实践中已有涉及自动驾驶核心算法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9,针对汽车连接部件发明专利纠纷10及涉及汽车零部件驰名商标纠纷11、汽车智能控制系统商标纠纷12等案件的发生。上述实例表明,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参与低空经济竞争的重要护城河,企业在技术开发、商业部署与市场拓展过程中,亟需构建包括知识产权布局规划、运营保护在内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合规体系13,才能在未来的空中交通革命中占据有利地位。 2. 适航准入合规 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的适航准入合规要求。在低空经济领域,民用航空产品(民用航空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