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外国直接投资(FDI)和跨国企业(MNEs)可以推动技能发展、技术转移和经济增长,但需要有效的公共政策和社会对话来确保其促进体面劳动、社会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本研究探讨了国家级社会对话机构(NSDIs)如何通过对话、机构合作和政策制定,影响贸易、投资和负责任商业行为(RBC)政策,使FDI与国家发展优先事项相一致。研究基于涵盖八个国家和一个区域集团的11个案例研究,突出了社会伙伴如何通过ILO《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宣言》(MNE宣言)的原则,参与塑造可持续FDI战略的实践。研究揭示了加强NSDIs作用的机会和挑战,并概述了增强其职责、机构能力、包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选择。
关键数据
- 87%的ILO成员国已建立永久性NSDIs。
- 72%的NSDIs未参与讨论如何最大化全球供应链或MNEs的积极发展影响。
- 24个国际投资和贸易协议包含对MNE宣言的参考。
- 23个ILO成员国已任命三方任命的国家焦点小组,以促进MNE宣言的原则。
研究结论
NSDIs越来越多地利用社会对话来识别和阐述更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政策框架中的劳动维度,并通过制定战略框架、确定优先事项和制定行动计划,为实施国家FDI政策做出贡献。案例研究表明,MNE宣言及其原则为应对挑战和利用机遇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政策框架。总体而言,研究案例补充了ILO日益增长的证据,即社会对话是促进包容性增长和加强经济绩效的有效手段。
主要挑战
- NSDIs的机构职能不明确。
- 倾向于双边关系而非三方合作。
- 工业关系环境和社会对话成果不稳定。
- 依赖政府的政治意愿和自由裁量权。
- 资源、资金和能力有限。
政策建议
- 通过保护、促进和实现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为有效社会对话创造有利环境。
- 审查并澄清NSDIs在贸易和投资、RBC、公司治理和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作用和职能。
- 加强NSDIs的机构能力,提高社会伙伴参与社会和经济政策发展进程的能力。
- 促进NSDIs参与跨国社会对话,包括与MNEs和贸易伙伴的国内-国外对话、可持续FDI和RBC的区域和全球多利益相关方平台,以及全球框架协议谈判。
- 推广使用ILO社会对话机构自我评估方法(SAM-SDI),以帮助NSDIs评估和增强其有效性和包容性。
- 支持生成和分享关于可持续贸易、投资和负责任商业的知识、工具和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