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税收协议对台湾地区居民赴台湾地区投资税收的征管提供了全面的规定,涵盖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延期或分期缴纳、退还等各个方面。其中,对于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措施,包括非台湾地区居住之个人或营利事业之营业税、所得税、营业利润、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以及非台湾地区居住之个人或营利事业之营业代理人营业税、所得税、营业利润、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此外,研报还介绍了台湾地区CFC制度、资本弱化条款、转让定价查核制度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最后,研报对两岸税收协议中的相互协商程序、税收抵免、非歧视待遇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台湾地区居民赴台湾地区投资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