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北京、上海等核心一线城市二手房成交量保持稳定,成交价格初步呈现企稳迹象。根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北京、上海一季度二手房网签量分别约4.31万套、6.54万套,同比-1.1%、+1.3%。尤其三月份,二手房市场迎来较去年更活跃的“小阳春”行情,其中北京、上海三月份的二手房网签量分别达到约1.99万套、3.12万套,同比+3.4%、+6.3%,均达到近两年以来同期单月最高点。二手房成交价格方面,初步呈现企稳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6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3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1%转为上涨0.4%,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6%、0.4%、0.2%和0.4%。此外,从供应端来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挂牌量连续六个月下降,供应端压力持续减少,截至本报告期末的二手房挂牌量已经较年初减少约10%,二手房挂牌量的持续下降为房价的企稳创造了有利条件。综合而言,二手房市场经历近几年的深度调整,目前已经初步显现止跌回稳的迹象,后续随着宽松政策的持续落地,持续为刚需及改善性群体入市提供动能,二手房市场有望逐步迈入复苏周期。 2026年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约为555.7亿元,同比-18.4%。分业务来看,经纪业务实现GTV约为462.40亿元,同比-18.6%,主要源于一线城市二手房成交价格的下行,虽然一季度房价环比有所企稳,但同比去年同期仍有一定幅度的下跌;资产管理业务实现GTV约为37.2亿元,同比+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相寓业务在管房源达到34.52万套,相对于去年底增加0.78万套,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新房业务实现GTV约为56.1亿元,同比-27.1%,主要源于公司业务所在核心城市一季度新房供应量和网签量均有一定幅度下滑,根据克而瑞统计数据,一季度北京、上海、杭州新房网签量(普宅+别墅)分别约6,896、6,698、6,045套,分别同比-21.7%、-41.6%、-42.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1.6亿元,同比-23.5%,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主要源于业务所在城市二手房价格相对去年同期的高基数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对公司经纪业务的客单价、交易金额和佣金收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达到约11.75%,同比提升1.47个百分点,同时,公司的管理及销售费用合计下降约1,248万元,显示出公司卓有成效的运营管理仍在持续推动公司各项运营成本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45万元,同比-13.1%,主要是受到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影响(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007号《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扣除此影响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依然保持稳健。 此外,公司一季度在北京、上海等核心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已经出现较明显的复苏,成交套数分别同比+18.0%、+19.1%,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公司在核心城市的市占率呈现稳步提升趋势。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2025年度拟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为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8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申请的35,0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上述债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2.2026年2月4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额度贷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6年3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同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分别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4.2026年3月23日,本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001号、2026-003号、2026-005号、2026-006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