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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1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025年一季度,随着房地产市场政策优化调整,刚性和改善性需求逐步释放,国内核心城市二手房市场依然延续了2024年四季度以来的良好复苏趋势,尤其是3月份,二手房成交量显著回升,多个城市迎来“小阳春”。根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核心城市在今年一季度的二手房成交量分别达到约4.37万套、5.83万套、2.77万套、1.57万套、2.36万套,分别同比+31.3%、+45.3%、+22.5%、+54.3%、+46.8%。从房价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3月份国内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0.2%,该指数从去年9月底以来累计+1.3%,房价已经初步呈现“止跌回稳”态势。 随着市场的整体回暖,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也实现了稳步增长。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3亿元,同比+2.54%,实现毛利率约为10.28%,同比提升1.75个百分点,实现归母净利润627.07万元,同比-75.29%,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260.18万元,同比+141.26%。本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同比下滑主要是由于去年一季度公司出售新纪元大酒店相关资产产生了较高的一次性投资收益形成较高利润基数,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造成的影响,公司一季度扣非净利润实现141.26%的高速增长,反映出随市场的整体回暖,公司业绩也呈现较好的复苏态势。 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为681.1亿元,同比+33.0%,其中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房业务GTV分别为567.9、36.2、77.0亿元,同比分别+35.2%、+0.6%、+37.5%。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管房源达到31.0万套,较年初增加0.7万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内运营门店总量约为2,623家,直营门店2,123家、加盟门店500家。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根据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4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0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使用4,000万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同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2025年3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同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分别签订《抵押合同》,为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001号、2025-002号、2025-004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谢勇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