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从自愿和非正式的并购审查框架转变为强制和悬而未决的并购控制制度。主要要点如下:
核心观点
- 强制性审查:达到一定门槛的并购交易必须提前通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否则无法完成交易。
- 监管参与:交易方需尽早与ACCC沟通,以减少信息负担,并将竞争审查纳入标准并购流程。
- 透明度提升:新制度旨在提高透明度、一致性和早期监管,以在事前阻止反竞争并购。
关键数据
- 强制通知门槛:
- 经济范围门槛:合并双方澳大利亚总收入≥2000万澳元(大型收购方为5000万澳元)。
- 全球交易价值≥2.5亿澳元。
- 累计收购门槛:合并双方澳大利亚总收入≥2000万澳元(大型收购方为5000万澳元)。
- 法定审查时限:
- 阶段1审查:最多30个商业日(低风险交易15天内可获快速批准)。
- 阶段2审查:若出现竞争问题,最多额外90个商业日。
- 处罚金额:未经ACCC批准完成交易,罚款最高可达1亿澳元(个人最高250万澳元)。
豁免情形
- 某些土地收购(如常规交易、房地产开发)。
- 租赁延期或续签。
- 特定受托人收购。
- 行政人/接管人收购。
- 日常交易和融资相关收购。
豁免申请
- 适用于低竞争风险的交易,ACCC需在25个商业日内决定。
其他要点
- 通知文件需公开,但可申请部分保密。
- 阶段1和阶段2审查费用累计收取。
-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审批仍为独立要求,ACCC的审查结果会影响FIRB决策。
研究结论
澳大利亚并购审查制度的转变对交易方提出了更高要求,需提前规划竞争审查流程,并预留充足时间和成本。交易方应整合竞争审查至并购工作流程中,以降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