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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资产风险周报

2026-03-23 丝路海洋(北京)科技 秋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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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3-2025.3.21 上周新增非标风险事件3条,涉及发债主体2条,分别为3月16日的“金谷·汇融24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3月18日的“陆家嘴信托·佳合7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更新消息),融资方式均为信托计划,风险类型均为“已违约”,行业分布在城投、房地产开发,涉及区域分别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和上海市。 1.金谷·汇融24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汇融24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发行的政信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5亿元,期限2年,资金用于投资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胶州城发”,胜遇评级:6-)发行的永续债权益投资计划,最终用途为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采购原材料。2026年3月16日消息,据投资人反馈,汇融246号胶州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延期。该信托计划目前只兑付到第七期,2026年2月2日第八期的2940万元,尚有1500万元缺口未到位;从第八期至第十三期已连续多期未兑付,且信托公司至今未向投资者发布正式公告。 胶州城发是山东省胶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重要的投资和经营主体,截至2025年9月末,全资控股股东为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实际控制人为胶州市人民政府,截至2025年9月末,胶州城发资产负债率为62.27%,有息债务余额为338.00亿元,短期有息债务71.42亿元,短期占比21.13%,现金短债比0.47。截至2026年3月23日,胶州城发存续债券24只,境内债和境外债分别为190.78亿元和1.50亿美元,以行权计1年内到期规模为54.78亿元,同期末胶州城发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仅0.29亿元,债券兑付压力大。截至2025年9月末,胶州城发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共计167.05元,未使用额度42.44亿元;受限资产共计117.11亿元,在同期总资产中占比17.10%,规模较高;对外担保金额为114.07亿元,占同期净资产的比重为44.14%,担保规模很大,被担保对象大部分为胶州市国有企业。胶州城发存在被列为被执行人及票据逾期等负面舆情,被执行事件涉及金额0.48亿元。 以上事件涉及的区域青岛市非标风险事件较多,2025年以来违约产品涉及“国元信托·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矿信托-恒信国兴733号-璟弘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信托·长安权-青岛融海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海科发展债权产品”均已偿还,“中建投·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和“中融-丰盈2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部分偿还,2025年末青岛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382.57亿元,2024年末城投有息债务为16,726.15亿元,广义债务率达到1,288.47%。 2.陆家嘴信托·佳合7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陆家嘴信托·佳合7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用于认购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荣”)发行的“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私募债券1号”,为南京江北世茂璀璨江山项目注入资金,该信托计划担保方为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胜遇评级10,债券已违约,以下简称“上海世茂”)和南京世荣,按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计算,上海世茂持有南京世荣的股权比例为74.50%。信托计划成立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按照约定发放了债权本金,南京世荣于债券到期时无法按足额支付本息。2022年12月13日,陆家嘴信托诉讼至法院请求判令:南京世荣归还本金18.3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2023年2月13日,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南京世荣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家嘴信托:偿还本金18.31亿元、期内利息558.55万元;支付截至2022年3月21日的违约金6,262.00万元,自2022年3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本金18.3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等。2025年6月20日消息,由于被执行人南京世荣置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名下南京市江北世茂璀璨江山项目(浦口区光固路2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地下车库被打包拍卖,起拍总价约为12.50亿元,将于7月12日开拍。2026年3月18日,据公告披露:近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上海金融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理由是涉案抵押不动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且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上周末,2025年以来涉及发债主体的非标违约事件共69起,按省份看,主要分布在山东省和云南省,分别有13起和11起,云南省10起,广东省6起,其余省份相对较少;按地级市分布看,昆明市、潍坊市和青岛市发生次数较多,分别发生7起、6起、6起。2026年以来涉及发债主体的非标风险事件共11起,按省份看,主要分布在山东省、陕西省和天津市,均发生2起;按地级市分布看,西安市发生2起,各事件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2025年以来涉及发债主体的非标违约事件汇总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