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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盘策略专题:创业板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速

2026-04-12 周佳 开源证券 车伟光
报告封面

创业板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速 中小盘研究团队 ——中小盘策略专题 赵晨旭(联系人)zhaochenxu@kysec.cn证书编号:S0790124120019 周佳(分析师)zhoujia@kysec.cn证书编号:S0790523070004 创业板新规正式落地,全面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6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从板块定位、上市准入、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日常监管等方面对创业板提出了八大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本次创业板改革是资本市场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推出的关键性制度优化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板新股供给结构,拓宽优质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强化资本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赋能作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厘清板块功能定位,构建全类型创新主体服务体系 此次改革明确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接纳未盈利创新企业、新型消费与现代服务业优质主体登陆创业板,是资本市场适配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创业板首家未盈利企业大普微已成功发行,此次改革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有望进一步助力前沿科技等优质未盈利企业打通直接融资通道,破解资金瓶颈。另一方面,当前创业板企业近八成集中在高端制造领域,大量优质消费、服务类企业都选择赴港上市,此次改革新增覆盖新型消费与现代服务业领域,有助于丰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态,构建覆盖全类型创新主体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相关研究报告 《经营业绩高质量增长,机器人业务从0到1突破—中小盘信息更新》-2026.4.9 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精准赋能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 此次改革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并设置两类差异化条件,精准赋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面向新兴产业,设置"市值30亿+收入2亿+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30%"的成长导向型标准;面向未来产业,设置"市值40亿+收入2亿+三年研发投入1亿且占比15%"的研发导向型标准。前者采用"市值+营收+增长率"组合,锚定已验证商业模式、处于高速扩张期的企业;后者采用"市值+营收+研发投入"组合,面向技术突破前夜、创新密度极高的未来产业企业。改革后创业板上市标准体系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市场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 《人形机器人专题:Optimus3产业催化不断,关注T链关键零部件及精密绕 线 设 备—中 小 盘 策 略 专 题 》-2026.3.29 《空间科技专题:星间激光通信产业化提速,关注国产核心器件供应商—中小盘策略专题》-2026.3.25 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引入耐心资本增强定价有效性 本次新股定价机制优化的核心,是从“入围博弈”转向“长期定价”。一是统一高价剔除比例为3%,改变了以往实践中通常自主设置为1%的做法,显著强化了对极端报价行为的约束,倒逼询价机构回归企业内在价值,抑制为获配而虚报高价的投机行为。二是试点约定限售方式,向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倾斜配售,用股份分配引导网下投资者“长钱长投”,有效缓解解禁抛压,为未盈利创新企业匹配愿意陪伴成长的耐心资本。三是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上限,为中小盘新股引进公募、险资、产业资本等中长期战略股东,强化长期资金压舱石作用,缓解以往中小盘新股上市后流动性不足或股价剧烈波动等问题。本次改革有望引导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参与创业板新股定价,推动新股定价回归企业内在价值,增强创业板新股定价有效性,完善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精准赋能新质生产力企业。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特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上述规定,开源证券评定此研报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因此通过公共平台推送的研报其适用的投资者类别仅限定为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3、C4、C5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3、C4、C5的普通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报中的任何信息。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析师承诺 本研究报告的署名人员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署名人员的研究观点,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本报告署名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法律声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是发送给开源证券客户的,属于商业秘密材料,只有开源证券客户才能参考或使用。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不应作为其日后表现的预示。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客户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若本报告的接收人非本公司的客户,应在基于本报告做出任何投资决定或就本报告要求任何解释前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投资者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开源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开源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开源证券研究所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45层邮编:518000邮箱:research@kysec.cn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陆家嘴金控广场1号楼3层邮编:200120邮箱:research@kysec.cn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9层邮编:100044邮箱:research@kysec.cn 西安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邮编:710065邮箱:research@kys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