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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02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1158债券代码:188048债券代码:242471债券代码:242472债券代码:113070债券代码:244932债券代码:24493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峻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00,02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4,802,330.78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4,800,587.63元)总额609,602,918.4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37%。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0第五节重要事项............................................................................................................................5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9第八节财务报告............................................................................................................................90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污水处理结算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还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湖北省、云南省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开区及四川省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直饮水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施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0/250当前,随着“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水务行业发展面临深刻变革与机遇叠加的新形势。一是政策引领与需求升级的双重牵引,开辟行业发展新局。“双碳”目标、新型城镇化以及美丽中国建设纵深推进,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再生水利用等需求集中释放。同时,分布式能源应用、“光伏+水厂”模式快速推广,碳足迹管理与节能降耗从“软约束”转向“硬指标”,推动水务设施向能源自给、近零排放方向演进。二是监管趋严与市场重构的双重压力,倒逼企业能力升级。随着水质安全、生态环保与民生服务标准持续提高,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对企业运营合规性与服务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增量空间收窄,企业必须从依赖投资扩张转向依靠管理提升、成本控制和品牌服务赢得发展主动。三是技术革命与数智浪潮的双重驱动,持续加速行业蝶变。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务领域深度应用,推动生产运行、客户服务、管理决策全链条智能化转型。行业竞争焦点正从“硬件建设”转向“数智赋能”,企业必须加快推动技术 融合与科技创新,以数字化驱动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健全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全流程体系,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高效畅通流动、优化配置,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提供了顶层设计指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核心任务,将深化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作为先行区建设的核心内容,分级分类探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水务发展路径模式,为流域水环境治理、区域水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2025年12月,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供水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施行,条例明确供水事业公益属性与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围绕水源保障、工程建设、经营服务、设施维护、水质安全、监督管理等核心环节作出全面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城乡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我国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与制度设计,将为水务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9%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1%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9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9%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