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29 二〇二六年三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道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丽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776,271,7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7第五节重要事项...................................................8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0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217第八节财务报告...................................................21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注:1经公司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563,643,4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25,457,3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89,100,842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在报告期结束后、定期报告对外披露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前述变动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环境治理及绿色能源领域的国际环保能源企业,聚焦于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绿色能源项目的投资、管理及运营。业务范围涵盖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体业务涵盖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飞灰处理处置及检验培训业务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和飞灰等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工业级混合油,主要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服务、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服务、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污泥处置服务、渗沥液(污水)处理服务、垃圾填埋服务和灰渣处理处置服务,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各类城市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飞灰等污染物质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或处置标准。 3、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布局于中国湖南省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湖南省内,公司作为固废处理领域的龙头企业,全面覆盖长沙市六区一县的全部生活垃圾、城区餐厨垃圾及大部分市政污泥处理,并拥有浏阳市全部生活垃圾与城区餐厨垃圾、宁乡市城区餐厨垃圾及平江县全部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市场份额。公司目前在湖南省内的生活垃圾中转规模达10000吨/日,垃圾焚烧规模为96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1200吨/日。在“一带一路”国家,公司以生活垃圾焚烧为核心业务,目前已签约四个垃圾(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合计规模达9000吨/日。其中,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相关方签署了三个项目的协议,总规划规模7000吨/日:包括位于首都的比什凯克市项目(规划规模3000吨/日,一期设计规模1000吨/日,已于2025年12月投入运行)、奥什市项目(已签投资协议与特许经营协议)及伊塞克湖州项目(已签投资协议),后两个项目规划规模均为2000吨/日。此外,公司还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签署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规划垃圾处理规模不少于2000吨/日。 公司凭借先进的管理和技术、良好的建设和运营能力、优质的项目成果获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中国湖南省与“一带一路”地区已有显著的行业和区域竞争优势。公司致力于打造高品质固废处理项目和绿色科技能源中心(绿电供应中心、绿色供热中心和绿色算力中心),并计划持续在国内以及中亚、东南亚、中东、南美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提供“军信解决方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项目开发运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BOT、TOT、BOOT、BOO四种模式开展相关业务。 BOT模式是当前公司主要的运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主要包括垃圾焚烧项目(一期)、垃圾焚烧项目(二期)、浏阳市垃圾焚烧项目、平江县垃圾焚烧项目、污泥处置项目、渗沥液(污水)处理项目和灰渣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配套污水处理项目等。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指政府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签约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签约企业将相关设施交回政府部门的一种经营方式。 TOT模式是公司从事垃圾填埋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主要包括填埋项目和平江项目。TOT模式即“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签约企业,由其进行运营管理;签约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得到相应回报,双方特许经营期满之后,签约企业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的一种经营方式。 BOOT模式是当前公司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的主要经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包括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项目。BOOT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指承包方根据特许经营权的约定,负责项目的建造及运营,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获取相应的运营收入,达到约定期限后将整体工程转让给政府的商业模式。 BOO模式即“建设-拥有-经营”模式,该模式是集“投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维护”于一体的专业化模式,签约企业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并不将此项目相关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协议到期后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用该方式项目主要包括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等。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垃圾填埋、飞灰处置、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由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构成。浦湘生物、浦湘环保、浏阳军信、平江军信、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均已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上网电量和项目批复电价按月结算电费;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费根据实际垃圾处理量和处理单价进行结算;平江军信与平江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平江县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浏阳军信与浏阳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浏阳市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比什凯克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 (2)污泥处置业务、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垃圾填埋、灰渣处理处置业务: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长沙市城管局根据实际城市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沥液(污水)、灰渣填埋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 支付处理费用,并支付一定的固定费用;浏阳军信与浏阳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浏阳市城管局根据实际灰渣填埋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 (3)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业务:仁和环保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费根据实际垃圾处理量和处理单价进行结算;根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仁和环保负责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处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和处理单价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仁和环保与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签订了《望城区城区和街镇生活垃圾转运合同》,由长沙仁华负责望城区生活垃圾的临时转运,垃圾处理费根据垃圾处理量和处理单价进行结算。 (4)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业务: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收入由沼气发电收入、工业级混合油销售收入、餐厨垃圾收运补贴以及餐厨残渣废水厌氧发酵项目补贴构成。仁和环境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上网电量和项目批复电价定期结算电费;仁和环境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费用根据实际垃圾收运量和收运补贴单价及厌氧发酵补贴单价进行结算;并定期进行工业级混合油购销业务邀标竞价,按批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