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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3财报-
军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2 二四年四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道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丽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001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4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0第六节重要事项.................................................7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4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4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50第十节财务报告................................................1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金额1,248,182.23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2月31日金额1,217,846.43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022年12月31日金额30,335.80元。 合并利润表:调减2022年所得税费用31,816.90元,调增净利润31,816.90元。 资产负债表: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金额1,248,182.23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2月31日金额1,217,846.43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022年12月31日金额30,335.80元。 利润表:调减2022年所得税费用31,816.90元,调增净利润31,816.90元。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外,在报告期各期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企业,主要从事生活垃圾、垃圾渗沥液(污水)、市政污泥、飞灰等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业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加快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在政策驱动加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下,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将越来越广阔。 1、行业发展阶段 (1)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22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达3115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达到24419万吨,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工作在前期取得了重大进展,收集、转运、处理、再利用体系日趋完善,近两年生活垃圾清运量整体维持稳定。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在公共服务、绿色发展、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期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焚烧处理已经成为主流,并开始向县域发展。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再次提及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据BHI中国拟在建项目网统计,2023年全国24个省(区、市)垃圾处理相关项目共160个,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个,以安徽、贵州、云南三地数量最多。国内县域垃圾焚烧发电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国际上东南亚、中亚地区部分国家也将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提上计划,以解决垃圾无法有效处理的问题。 (2)市政污泥处理处置 市政污泥处理处置是困扰我国很多城市的环保难题,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扩大,市政污泥产量也相应增加,根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根据《污泥无害 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随着我国市政污泥产生量不断增加、环保监管政策的日趋严格、污泥无害化处置比例要求的提升以及污泥处理技术能力不断提高,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污泥处理技术将进一步向着无害化彻底、资源化程度高、能耗低的方向发展。 2、行业发展周期性特点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无明显周期性特征,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湖南省内行业地位如下: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2年,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21631吨/天,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8100吨/天;2022年,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为599.54万吨,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为317.18万吨;从处理量来看,公司在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占有率为52.90%,在湖南省内排名第一,在湖南省内竞争优势明显。 2)污泥处置业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2年,湖南省污水处理厂干污泥处置量为35.84万吨,公司污泥处置量为40.53万吨(按含水率80%折算,公司污泥处置量相当于干污泥处置量8.11万吨);从处理量来看,公司在湖南省市政污泥处置市场占有率约为22.62%,在湖南省内排名前列,在湖南省内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为长沙市内唯一的垃圾处理服务提供商,目前在长沙市内六区一县内不存在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在市政污泥处置方面,由于公司污泥处置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文件约定了保底处理量,长沙市内的污泥处置同行业公司对公司的污泥处置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保持处理规模省内前列的地位。预计2024年浏阳市和平江县垃圾焚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省内业务规模和影响力,稳固竞争地位。 此外,公司建设的垃圾焚烧项目(一期)和垃圾焚烧项目(二期)分别在2019年和2023年被评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公司成为国内迄今为止唯一在同一园区获得两个垃圾焚烧项目鲁班奖的企业,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公司将持续利用自身在垃圾焚烧发电和污泥处置业务的技术优势和项目经验,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为国内其它地区以及“一带一路”国家的固废处理贡献力量。 (二)行业政策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1、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滤液(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和灰渣处理处置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和灰渣填埋场等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投资及运营管理。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主要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污泥处置服务、渗滤液(污水)处理服务、垃圾填埋服务和灰渣处理处置服务,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各类城市固废处理处置的设施,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垃圾焚烧飞灰等污染物质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或处置标准。 3、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