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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9 公告编号:2025-137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37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注:经公司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563,643,4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25,457,3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89,100,842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6.73亿元,归母净资产76.43亿元。 2025年1-9月,公司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70.04万吨,比上年同期上涨7.89%;上网电量12.94亿度,比上年同期上涨17.53%;吨垃圾上网电量479.10度,比上年同期上涨4.72%;餐厨垃圾收运量为30.57万吨;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量为243.18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销售量2.26万吨。 注:以上部分数据的统计或计算与实际数据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85,600万元。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4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834.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东共11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6,54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元/股(含);回购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3)2025年8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03,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1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2,12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3,603,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46%。 5、关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4)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H股)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6、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的情况 (1)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和阿拉木图市政府以及公司协商一致,三方于2025年7月25日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签署了《三方初步谅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和阿拉木图市政府表示愿意在其权限范围内促进旨在改善生态可持续性的投资倡议,公司表达了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建设并运营一座固体废物处置发电设施的意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阿拉木图市政府签署〈三方初步谅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2025年8月29日,军信环保(阿拉木图)有限公司总经理戴道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部长叶尔兰·努拉利耶维奇·努桑巴耶夫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孙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签订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