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 年度) - 发现报告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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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6年1月 前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同时鼓励多元化投入,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形式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预算编制、申报、评审、经费管理和追踪问效等工作。202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额99261万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11015人。其中,面上资助金额69154万元,资助9030人;特别资助金额21087万元,资助1196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金额3992万元1,资助499人;资助出版优秀学术专著24部,资助金额240万元;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金额540万元,资助30人;博士后基金安徽 联合资助金额540万元,资助30人;博士后基金湖北联合资助金额1800万元,资助100人;博士后基金湖南联合资助金额540万元,资助30人;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联合资助金额1008万元,资助56人;博士后基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联合资助金额360万元,资助20人。 202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面上资助、特别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联合资助(特别资助)工作;首次开展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工作。 为帮助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全面了解202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安排,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印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以下简称《指南》)。同时,2026年资助工作变化在《指南》中以脚注形式做了标识。2026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另行印发通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好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指南》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bshjjh)发布相关信息。 目录 一、面上资助......................................1二、特别资助......................................6三、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10四、联合资助(特别资助).........................15五、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2六、结果公示与公布...............................55七、经费使用和管理...............................56八、成果追踪.....................................58九、资助工作时间安排.............................61十、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62附录一申请材料模板..............................63附录二其他材料模板.............................120附录三优秀学术专著编撰指南.....................131附录四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情况......133附录五2025年度资助人员名单....................134 一、面上资助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人员不含上述地区军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及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026年计划资助300人(79批面上资助150人,80批面上资助15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 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男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性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宽至进站24个月内可多次申请2。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3。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4。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 “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在同批次申请时只能二者选其一。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参加工作站单独评审。 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请书》)。 《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提示: 《面上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 提示: 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由审核单位逐级驳回。 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护。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站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应认真审核申请人身份,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同意申请。 (三)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 2.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同行专家; 3.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见表1、表2)按百分制打分; 4.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在评审学科组内排序; 5.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确定各评审学科组资助名额,在各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1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二、特别资助 (一)资助简介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年计划资助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5。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6。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且非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7;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6)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 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提示: 《特别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 提示: 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由审核单位逐级驳回。 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护。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站 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