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国信证券]:宏观经济深度报告:有形之手(2):税制改革回顾 - 发现报告

宏观经济深度报告:有形之手(2):税制改革回顾

2026-03-19王奕群、田地、董徳志国信证券张***
宏观经济深度报告:有形之手(2):税制改革回顾

有形之手(2):税制改革回顾 核心观点 经济研究·宏观深度 本报告是“有形之手”系列研究的第二篇,一方面梳理我国税制改革七十年演进历程,另一方面分析现行税制框架。 证券分析师:王奕群证券分析师:田地0755-819824620755-81982035wangyiqun1@guosen.com.cntiandi2@guosen.com.cnS0980525110002S0980524090003 证券分析师:董德志021-60933158dongdz@guosen.com.cnS0980513100001 “十五五”时期我国财政模式转型进入攻坚阶段,叠加土地财政退坡、人口老龄化等压力,税制改革成为破解财政收支矛盾、支撑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 回顾历史,我国税制从建国至今七十余年,经历了多次重大调整,最终形成目前的税制体系。 我国税制改革适配经济体制转型,历经四大阶段: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从统一复合税制走向简化,税收仅聚焦财政收入筹集。 经济转轨时期(1978-1993年)构建涉外税制、推进利改税,重建复合税制以培育多元税源。 市场经济建设期(1994-2013年)完成1994年分税制改革,统一内外资税制,确立增值税核心地位,理顺央地分配关系。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3年至今)以营改增为核心,推进减税降费与征管数字化,宏观税负持续下降。 目前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已经推进了大半,形成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税收结构。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我国流转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合计占税收收入五成;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合计占三成。 相关研究报告 《宏观经济深度报告-反内卷系列一:将“反内卷”进行到底》——2026-02-04《宏观经济深度报告-有形之手(1):财政ABC之“四本账”》——2026-02-03《“反内卷”与结构突围————中国经济复盘与展望》——2026-01-30《宏观经济深度报告-全球变局(2):“广场协议”再现?》——2026-01-28《宏观经济深度报告-全球变局(1):从格陵兰看美式地缘再定价》——2026-01-24 央地税收分税制框架清晰,增值税、所得税为核心共享税,地方税以财产税、行为税为主,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降至不足4.2万亿,地方财力缺口扩大,急需完善地方税体系,找到新的财力增长点。 我们将在下一篇报告,即“有形之手”系列的第三篇中,以稳定宏观税负为主线,详细探讨短期内主要税种可能的改革方向和增收空间。 风险提示:税收政策梳理不全,经济复苏存在波动。 内容目录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4第二阶段:经济转轨时期(1978-1993年)................................................6第三阶段:市场经济建设期(1994-2013年)..............................................8第四阶段: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3年至今).............................................9 现行税法.....................................................................10 小结.........................................................................13 图表目录 图1:中国税制改革时间轴..................................................................4图2:第一阶段税收占比较低................................................................5图3:“利改税”带来税收脉冲..............................................................8图4:2024年央地税收占比.................................................................12图5:各国税收收入结构(此处将中国社保缴费视作社保税计算比重)...........................13图6:宏观税负持续下行...................................................................14 表1:改革开放前三次大规模税制改革........................................................5表2:经济转轨期税制改革..................................................................7表3:市场经济建设期税制改革..............................................................9表4: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税制改革...........................................................10表5:现行税制一览.......................................................................11 “十五五”时期,我国财政紧平衡的状态很可能会一直持续,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压力也会长期存在。税制改革是增加财政收入、匹配地方财权事权的重要途径,最近的一系列高层文件里,都提到了这方面的工作。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是“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同时“调整优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 在《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也提到,要“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推进地方附加税改革”,“调整优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同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直接税负面,“进一步研究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 我国税制改革走过了怎样的历程?未来改革方向又该如何把握?作为“有形之手”系列研究的第二篇,本文将从我国税制改革的历史脉络入手,系统梳理改革逻辑、关键举措与现行制度框架,为理解税制演进与未来方向提供思路。 税制改革历史回顾 我国税制改革随经济体制转型逐步推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定义,我国在建国后七十余年的税制改革分为四个阶段,依次适配计划经济、经济转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四个经济发展阶段,实现了从单一税制到复合税制、从筹集资金的角色到调节治理多元化、从行政化到数字化和法治化的转变。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核心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逐步建立并完善计划经济体制。这期间财政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国营企业利润,到1978年全国国营企业实现利润约1151亿,上缴利润占当年财政收入的60%以上。 这个时期税收的核心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税制逐步简化,税收的调节功能较弱, 分配上强调“统收统支”。 1950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设立14个税种,建立统一税务机构,确立复合税制。 1953年试行商品流通税、简化货物税计征方式,适配“一五”计划重工业发展需求。 1973年税制改革达到简化顶峰,将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等合并为工商税,仅保留7个税种,国营企业仅缴工商税。 这段时期税收占比位于历史低位。财政收支占GDP的比重大部分都落在25-30%区间,中枢较为稳定。而在财政收入中,税收的比重有所下降。1978年我国GDP为3679亿,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为1132亿、519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5.9%(比1952年下降了10.3个百分点)和14.2%。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结构上,税收的大头主要是货物和劳务税,农业税牧业税占比下降明显。到1978 年,货物和劳务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83.6%,比1952年上升了34.9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占10.4%;财产税收入占0.2%;农业税、牧业税收入占5.5%,比1952年下降了22.5个百分点。 总结来看,第一阶段的税制高度集中于财政收入功能,税收与企业利润上缴、国家预算紧密捆绑,缺乏独立调节经济的制度空间;国营企业“大锅饭”体制下,税收对资源配置、效率激励和行业结构几无影响;农村地区则长期实行统购统销与集体分配,城乡之间税制分割严重。 第二阶段:经济转轨时期(1978-1993年) 1978年改革开放后,多种所有制经济兴起,原有单一税制无法适配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需求。统收统支模式下企业经营活力不足,从而引致国营企业的“利改税”。本阶段税制改革以适配财政转型、培育多元税源为核心。 1980-1981年开始构建涉外税收制度,给予外资税收优惠,建立个税制度雏形,为吸引外资奠定基础。 1983-1984年推进国营企业“利改税”,从“税利并存”到完全“以税代利”,拆分工商税,开征资源税等新税种。由此国企利润上缴占财政收入比重下降,而税收收入占比提升。 1985-1993年全面完善工商税制,按所有制分设企业所得税,建立内外两套个税体系,补全地方税体系,扩大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步重建复合税制。 “利改税”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迅速上升。到1993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97.8%,得益于国营企业的“利改税”,这一比重比1978年上升了51.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GDP比重11.9%,比1978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 这期间,税收的大头仍然是货物和劳务税,但所得税的占比逐渐提升。1993年税收收入中,货物和劳务税占71.4%,比1978年下降了12.2个百分点;所得税占17.5%,比1978年上升了7.1个百分点;财产税占3.4%,比1978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农业税和牧业税占2.1%,比1978年下降了3.4个百分点。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总的来看,1978-1993年,税制改革逐步深入,初步建成内外有别、城乡不同,以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和其他税收相配合的新的税制体系。税收的职能作用得以全面加强,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对于贯彻国家政策,调节生产、分配和消费,促进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市场经济建设期(1994-2013年) 到1992年,我国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税制存在的内外税制不统一、税种结构不合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不顺等问题,已难以适配经济。 这段时期内,一是实施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流转税领域建立“增值税为核心、消费税和营业税并行”的框架,统一内外资流转税。 二是分税制改革,明确央地税种划分,分设国地税征管机构,强化中央宏观调控能力。 三是合并各类企业所得税、整合个税体系,结束按所有制分设和内外两套税制的格局,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和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经过这次税制改革和后来的逐步完善,税制逐步简化、规范,税负更加公平,税收占GDP的比重也持续上升。到2012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5.8%,比1993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18.7%,比1993年上升了6.8个百分点。 结构上,流转税仍然是税收的大头,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