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3月13日,信用债ETF规模为5197亿元,年初以来下降955亿元。其中,科创债ETF规模逐周下滑,连降九周,且最近一周降幅再次扩大。截至3月13日,科创债ETF规模为2664亿元,较2025年底下降890亿元,本周(3月9-13日)下降52亿元,降幅大于上周(3月2-6日)的28亿元。其中,约一半的科创产品规模下降,其中3只降幅超过5%。基准做市信用债ETF周规模下滑28亿元,主要是1只产品下滑17亿元导致,其余7只产品规模变化不大。近期信用债ETF,规模增长的产品主要是海富通基金的短融ETF、城投债ETF,3月9-13日规模合计增长29亿元,增幅分别为3%、2%,年初以来这两只产品合计已增长170亿元。 观察PCF持仓券加权久期,3月13日多数信用债ETF久期依然平稳,科创债ETF、基准做市信用债ETF久期中位数分别为2.40年、2.54年,与前一周的2.38年和2.56年基本持平(3月6日)。基准做市信用债ETF组合静态收益率中位数1.83%,略高于科创债ETF中位数1.79%。 伴随着指数纳入新券,科创债ETF继续增持2026年新券,期限2-3年、5年以上偏多,行业涉及能源、综合、公用事业等,本周除了主要增持国企债外,增持超过1亿元的债券还包括民企债26CATLK1,发行人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减持期限1年内偏多,其余期限较为分散,减持以隐含评级AAA央企债为主,可能是由于这类债券流动性较高。基准做市信用债ETF方面,增持2-3年偏多,而减持期限相对分散,从行业来看,增持行业以建筑装饰、公用事业、有色金属为主,减持则主要涉及交运、计算机、电子等行业。 交易活跃度仍有待提升,3月9-13日科创债ETF成分券成交笔数占信用债的7%,距离活跃时期的8%-10%仍有差距。利差方面,科创债ETF“非成分券-成分券”利差中位数下滑至2.5bp,较上周再收窄0.1bp,继续创上市以来新低,背后或与规模继续下滑有关。 风险提示 国内财政、货币等政策超预期。 联系人:陈颂歌邮箱:chensg@hx168.com.cn 分析师:黄佳苗邮箱:huangjm1@hx168.com.cnSAC NO:S1120524040001 分析师:黄晓曦邮箱:huangxx1@hx168.com.cnSAC NO:S1120524040002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华西证券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丰汇时代大厦南座5层网址:http://www.hx168.com.cn/hxzq/hxindex.html 华西证券免责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签约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或者经由其他渠道转发收到本报告而直接视其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研究所及其研究人员认为的已经公开的资料或者研究人员的实地调研资料,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以及推测仅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且这种判断受到研究方法、研究依据等多方面的制约。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始终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需自行关注相应更新或修改。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仅提供给签约客户参考使用,任何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绝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视为做出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均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的特殊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不能作为客户进行客户买卖、认购证券或者其他金融工具的保证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其他关联方均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损失负有任何责任。投资者因使用本公司研究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均是独立行为,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及其他关联方无关。本公司建立起信息隔离墙制度、跨墙制度来规范管理跨部门、跨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务 请投资者注意,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华西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