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交易机制与工业碳管理:五个司法管辖区比较分析 目录 1.0 概述 3.1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3.2 英国碳排放交易体系3.3 加利福尼亚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3.4 精确测量方案3.5 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 4.0 比较分析 4.1 不同ETS对CCS活动的处理方式84.2 不同ETS对CDR活动的处理方式104.3 所有考虑因素的评估2交通方式122在ETC覆盖范围之外的司法管辖区12 4.4 存储CO的可能性 4.5 将ETS收入分配用于支持CCS或CDR项目14 16 5.0 ETS方法总结6.0 结论7.0 参考文献 18 首字母缩略词 排放交易计划ETS.欧洲联盟欧盟温室气体移除GGR温室气体减排基金GGRF温室气体温室气体低碳燃料标准LCFS监控、报告和核查MRVMRV(多式联运单据)非管道运输NPT新西兰新西兰新西兰排放单元新西兰大学参议院法案SB安全机制SGM安全机制信贷SMC英国英国 澳大利亚碳信用额度ACCU生物质能结合碳捕集与封存BECCS.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 碳捕集与封存CCS 碳捕获与储存协会CCSA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二氧化碳去除CDR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 气候紧急应对基金CERF CO2碳去除创新支持计划清爽直接空气捕获DAC 直接空气碳捕集与封存DACCS 欧洲经济区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提高烃类回收率电子健康记录(Electronic Health Record) 1.0 概述 在排放交易制度(ETS)框架下整合工业碳管理技术,如碳捕获与储存(CCS)和技术碳去除(CDR),是实现净碳排放减少和降低大气中浓度的一条有希望的道路。 本文探讨了各国在五个关键监管考量方面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在ETS框架内对CCS和CDR活动的处理、不同二氧化碳(CO2)减排方法的认可。2运输方式,CO的可能性2在ETS以外法域的储存以及将ETS收入分配以支持CCS或CDR部署。 2.0 简介 ETS是一种基于市场的机制,旨在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例如CO。2因此,帮助它们在一段时间内降低大气浓度。它可以在区域(例如,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国家(例如,英国碳排放交易系统、新西兰碳排放交易系统或澳大利亚碳信用额制度)或地方(例如,加利福尼亚的上限交易计划)层面运作。参与此类市场的实体,无论是强制还是自愿,通常包括发电和供热厂、难以减排的行业,或者在最近的一些碳交易系统中,包括海运和国内航空领域。 本论文旨在对五个关键管辖区的排放交易系统(ETS)进行比较分析,即:欧盟(EU)、英国(UK)、加利福尼ﻧﯿﻮﺯﻟﻨﺪ ﻧی 亚(California)、澳大利亚(Australia)和NZ)。除了考查它们在设计上的差异,还将关注) ﻭﺯﻟﻨﺪ所选ETS框架如何应对工业碳管理技术带来的监管挑战,包括: • 有关CCS行动的处理,• 有关CDR行动的处理,• 有关所有CO的考慮,•2运输方式,• 存储CO的可能性2在ETC覆盖范围以外的司法管辖区,• 将ETC收入分配用于支持碳捕获与封存(CCS)或碳捕获与封存(CDR)的部署。 有两种主要的排放交易方法:总量控制和基线与信用。在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中,监管机构对允许的总排放量设定上限,并根据参与者的许可污染水平分配排放配额。每张配额代表排放一吨二氧化碳的权利。2等效。如果参与者需要的配额超过分配的数量,他们必须从成功减少排放的参与者那里购买额外的配额。在一些排放交易系统中,参与者还可以从未参与排放交易系统但通过避免或减少排放而生成此类信用额的公司购买抵消信用额。在基线与信用额系统中,监管机构为参与实体设定排放基线。那些排放量低于基线的实体将获得信用额,这些信用额可以卖给超过其限额的实体。在这两种方法中,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减少配额数量或预定义的基线来逐步收紧排放限制,从而进一步推动脱碳工作。 通过分析这些ETS框架,本文旨在确定支持大规模工业碳管理、推动与气候目标相符的脱碳化的最佳实践。 通过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供经济激励,排放交易系统可以支持工业碳管理技术的发展。 通过为CO提供经济激励2减排,排放交易系统(ETS)可以支持工业碳管理技术的发展,如碳捕集与封存(CCS)或碳去除(CDR)。尽管有这种潜力,但目前只有少数司法管辖区在其ETS框架内明确建立了将此类技术(主要是CCS)整合的法规(国际能源署,2023年)。全球范围内对CCS整合的方法各不相同,从与CCS无或最小互动到直接和间接机制,这些机制有助于其整合(La Hoz Theuer等人,2023年)。然而,随着全球CCS部署的扩大(全球CCS研究所,2024年b),司法管辖区正在调整其ETS框架,以支持碳管理价值链中的新兴商业机会。 3.0概览所选ETS s 《清洁工业协议》于2025年2月发布,确认欧盟委员会将在2026年修订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指令(欧洲委员会,2025b)。在此之后,从2025年4月至7月,将举行一次公开咨询,涵盖如海事排放扩大、CDR技术的纳入以及城市垃圾焚烧设施整合等关键议题(欧洲委员会,2025d)。与此并行,从2027年开始,一个新的、独立的针对道路运输和建筑燃料的排放交易体系,被称为“ETS 2”,将被引入。然而,本文主要关注现有的排放交易体系(“ETS 1”)。 所选择的比较分析司法管辖区——欧盟、英国、加利福尼亚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拥有成熟的ETS框架,每个框架都有其独特的设计特点,如表1所示。本节概述了这些五个司法管辖区中的ETS,突出了它们的关键特征和最新进展。 3.1.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于2005年推出的世界上首个大型碳市场,适用于欧洲经济区(EEA)。参与该体系,称为“ETS 1”,对于修订后的欧盟碳排放交易指令附件I中所列行业是强制性的。1这些包括高碳排放产业、电力和热能生成、航空业,以及最近出现的航运业。 3.2. 英国ETS 英国ETS在2021年1月成立,紧随英国退出欧盟ETS之后。尽管现在它独立运营,但在许多方面,其结构仍然与其前任相似。 作为一个总量管制与交易系统,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受覆盖部门的总体排放量设定了上限,这个上限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以鼓励脱碳。公司可以免费获得配额或在拍卖或二级市场上购买。那些排放量低于其分配配额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参与者可以出售其剩余配额或为未来的合规年份保存,而那些超出其限制的参与者必须购买额外的配额或减少其排放量以符合该体系。 该系统涵盖了《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方案命令》第1和第2附表中的活动,包括高碳密集型产业、电力和热能生产,以及国内航空。未来的变化包括从2026年起扩大覆盖范围至国内海事排放,并从2028年起纳入废物能源化和废物焚烧(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排放部,2023a)。此外,持续的政策讨论探索将温室气体移除(GGR)技术纳入英国排放交易系统,作为进一步推动减排的手段(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排放部,2024)。 在欧洲绿色协议和《适合55%减排》计划下,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 ETS)的排放上限现在正以更快的速度减少,以实现欧盟到2030年相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排55%的目标(欧洲委员会,2019年,2021年)。根据现行规则,预计到2039年,这一上限将降至零,从而有效结束EU ETS配额拍卖并限制已发行配额的使用。 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类似,英国排放交易体系也基于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通过逐步降低排放总量,以符合英国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SGM适用于澳大利亚最大的219家排放企业(澳大利亚气候变化部,2024a)。2023年已为保障设施建立了排放基准,要求其保持在其分配的限额内。根据SGM,排放量超过100千吨二氧化碳的设施...2相当于年排放的必须根据预先定义的基准逐年减少排放,这些基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收紧,以符合澳大利亚的气候目标。 3.3. 加利福尼亚碳交易计划 加利福尼亚州于2013年启动的碳交易计划是北美最全面的排放交易系统之一。它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州的排放限额,涵盖加利福尼亚州交通、建筑、工业和电力行业约80%的总温室气体排放。配额通过拍卖和免费分配给受监管行业。每年,限额逐渐降低,以减少可用的配额数量并推动脱碳。 2023年至2030年期间,基线值每年下降4.9%,此后以可预测的五年为周期,直至2050年。设施排放量低于其基线值将自动产生安全机制信用(SMCs),这些信用可保存用于未来的合规期或出售给超过其限制的其他安全机制设施。相反,超过其基线排放量的安全机制设施必须使用银行存款的SMCs、购买ACCU或从低于其基线排放量的其他设施购买SMCs来抵消超额排放。 加州的碳交易计划一个显著特点是它是第一个与其他排放交易系统建立正式联系的系统。自2014年1月起,它已与魁北克省的碳交易系统联系起来,允许两个司法管辖区之间进行配额的联合交易。关于将这种联系扩展到包括华盛顿州的碳交易与投资计划(华盛顿州生态部门,2024年)的讨论也已开始。 3.5. 新西兰排放交易体系 成立于2008年,新西兰排放交易体系(NZ ETS)因其覆盖范围广泛且多样化的行业而被广泛认为是全球最全面的ETS之一。这些行业包括林业、海事、废弃物、国内航空、交通、建筑、工业、电力和农业。除农业外,所有覆盖的行业都必须上交新西兰单位(NZUs)以核算其排放。在这方面,新西兰ETS作为一个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运行,类似于欧盟ETS、英国ETS以及加利福尼亚的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其中单位总数受到限制,参与者必须购买或交易配额以符合其排放目标。 加州的ETS定期接受审查,以评估其有效性并实施必要的更新。下一次范围计划更新计划于2027年进行。 3.4. ACCU方案 澳大利亚碳信用单位(ACCU)方案作为一种基线和信用制度运作,区别于本文讨论的其他排放交易系统框架。该方案于2016年启动,包括自愿和强制两个部分。 新西兰排放交易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林业部门可以通过植树造林活动获得新西兰单位(NZUs),土地所有者每封存一吨碳就能获得一个新西兰单位。这些新西兰单位可以在碳市场上出售,从而为土地所有者投资碳封存创造经济激励。另一方面,如果土地所有者进行砍伐森林,他们也有责任购买和提交新西兰单位,反映树木从土地上移除时释放的排放。 在ACCU方案的自愿部分下,注册公司可以通过开展符合立法ACCU方法的减少或避免排放的活动来生成ACCU,前提是他们的项目已在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注册。这些活动包括,例如,植树造林、热带草原火灾管理、能效改进或减废活动。每吨二氧化碳排放2这些项目储存或避免的等效排放量,它们将获得一个ACCU。这些信用单位随后以固定合同价格由CER购买,为公司提供额外收入。或者,注册公司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将这些信用单位出售给在安全机制(SGM)下参与的实体或其他希望抵消其排放的行业参与者。 4.0比较分析 4.1 不同ETSSCCS活动的处理方法 并且储存。此类设施运营商需对其运营和潜在的泄漏排放承担责任。像任何其他ETC参与者一样,他们必须为与CCS活动相关的任何排放量上交相应的欧盟ETC或英国ETC配额。 将碳捕获与封存(CCS)纳入排放交易体系带来多项经济和法律效益。首先,正如之前所述,企业可以通过捕捉二氧化碳(CO2)来减少其排放交易体系合规义务或赚取可交易的碳信用额。2并且永久储存。在此,永久储存指的是长期隔离二氧化碳。2在地质构造中,例如枯竭的油气田或咸水含水层,为了有效地隔离CO2从大气中。这种方法与增强烃类回收(EHR)等方法形成对比,后者的CO2被注入油气藏以提高产量。通过EHR,CO2被用于提取更多的化石燃料。其次,在排放交易体系(ETS)框架中纳入碳捕获与封存(CCS)通常依赖于强大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