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光热发电产业从示范引领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该措施是继国家《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首个省级光热专项支持性政策,明确了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的目标,力争打造“中国光热之都”。
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政策支持:措施包含分年分批实施、要素保障、价格支持(竞价上下限设定,2030年与煤电相当)、应用场景拓展、电力市场参与、自建厂用电源、科技创新、技术示范、金融支持及国际合作等十个方面。竞价下限从0.55元/千瓦时逐年退坡,平均纳入电量比例不低于当年光伏、风电竞价纳入电量比例。
- 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超越煤炭。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42.9%,新能源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97.1%。光热发电兼具调峰与储能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
- 青海资源优势:青海年日照3000–3500小时,光热资源全国最优,技术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可利用“沙戈荒”土地约10万平方公里。截至2025年底,青海光热装机71万千瓦(占全国39%),在建135万千瓦(占全国53%),已建成中广核德令哈、中控德令哈等标杆项目。
- 产业发展趋势:全国光热装机截至2025年底达1738.2兆瓦(较2024年增107%),在建项目34个(330万千瓦),规划项目37个(约48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近300万千瓦。青海依托资源、土地、装机及政策优势,正迈向全球光热产业高地。
研究结论
青海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结合其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将引领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成为重要的调峰性电源和基础性电源,助力中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