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现报告

2024年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报告封面

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5.8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96‰。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4年末,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57639个1,比上年增加129个。其中:医院176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27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86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减少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7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454个2,民营医院1309个3。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6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71个),二级医院713个,一级医院482个,未定级医院404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991个,100—199张床位医院282个,200—499张床位医院257个,500—799张床位医院123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110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03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2 个),乡镇卫生院1999个,诊所和医务室14824个,村卫生室35502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6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14个、县(区、县级市)级131个。妇幼保健机构140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14个、县(区、县级市)级125个。 (二)床位数。2024年末,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3215张,其中:医院381967张(占73.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3504张(占23.6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7180张(占3.28%)。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68.26%,民营医院床位占31.74%。与上年比较,床位减少10720张,其中:公立医院减少4646张,民营医院减少314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减少1847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减少1187张,其他机构增加10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3年8.13张减少为2024年8.00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4年末,全省卫生人员总数685492人7,比上年增加2327人(增长0.34%)。 2024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571273人8。卫 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24063人9,注册护士267537人10。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613人(增长0.28%)。 2024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391920人(占57.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2434人(占35.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7808人(占6.97%)。 2024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4.09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4.87人,每万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31人。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39565.36万,比上年减少831.68万人次(下降2.06%)。 2024年总诊疗量中,三级医院8703.79万人次(占22.00%),一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976.50万人次(占73.24%),未定级医院548.37万人次(占1.39%),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336.71万人次(占3.38%)。与上年比较,三级医院诊疗量增加548.55万人次,一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减少1273.10万人次。 2024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1132.54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2.55%),民营医院诊疗人次2353.88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7.45%)。 2024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6974.47万,比上年减少875.27万人次。 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1622.60万。其中医院1166.37万人次(占71.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2.13万人次(占24.1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64.09万人次(占3.95%)。与上年比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6.14万人次(增长1.00%)。 2024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次953.83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81.78%),民营医院入院人次212.54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18.22%)。 (二)医院医师工作情况。2024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85人次、住院2.77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19人次、住院2.70床日。 (三)病床使用。2024年,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82.93%,其中:公立医院88.83%。2024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6日,其中:公立医院8.73日。 (四)血液保障。2024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60.69万人次,采血量112.79万单位,千人口献血率9.24。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农村卫生。2024年末,全省共设县级(含县级市)医院995个、妇幼保健机构9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1个,三类县级(含县级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1.95万人。 2024年末,全省共有1999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0.31万张,卫生人员10.1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0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72个,床位减少0.19万张,人员减少0.04万人。乡镇卫生院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乡镇卫生院合并。 2024年末,全省共有35502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439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41086人、注册护士2157人、卫生员311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624个,村卫生室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村卫生室合并。 2024年,全省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5944.17万,比上年增加55.98万人次;入院人次625.17万,比上年增加13.00万人次;病床使用率81.65%,比上年增加4.33个百分点。 2024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6056.98万,比上年减少579.89万人次;入院人次336.05万,比上年减少23.02万人次。2024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73人次,住院1.62床日,病床使用率58.6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93日。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减少0.24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基本无变化,病床使用率减少2.24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增加0.02日。 2024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7345.14万,比上年减少368.91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069人次。 (二)社区卫生。2024年末,全省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03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2个。与上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2.81万人,平均每个中心62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0.48万人,平均每站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0.30万人,增长10.17%。 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3029.79万,入院人次54.35万;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72万人次,年入院量1205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2.85人次、住院1.15床日。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542.57万,平均每个站年诊疗量8322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85人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 财政补助标准从2023年的89元提高至2024年的94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基础上,组织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2024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693.35万,接受健康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559.9万,接受健康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98.9万。 四、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24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057个11,比上年增加232个。其中:中医类医院253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3802个,中医类研究机构2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减少1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233个。 2024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06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6.98万张(占77.04%)。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0.19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减少0.10万张。 2024年,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占97.98%,乡镇卫生院占99.84%,村卫生室占81.38%。 2024年,全省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5.28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增长7.28%)。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35万人,中药师(士)0.87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均有所增加。 (二)中医医疗服务。2024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493.58万,比上年增加79.09万人次(增长1.46%)。其中:中医类医院2382.48万人次(占43.37%),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688.74万人次(占30.74%),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1422.36万人次(占25.89%)。 2024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285.42万,比上年增加16.47万人次(增长6.12%)。其中:中医类医院225.84万人次(占79.13%),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59.58万人次(占20.87%)。 五、患者医药费用 (一)医院患者医药费用。202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60.5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0.56%,按可比价格上涨0.06%;次均住院费用8584.4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0.05%,按可比价格下降0.55%。日均住院费用926.55元。 2024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18.77元)占次均门诊费用 的32.94%,比上年(32.63%)上升0.31个百分点;医院次均住院药费(1932.40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2.51%,比上年(24.60%)下降2.09个百分点。 2024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0.37%,按可比价格下降0.87%;次均住院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73%,按可比价格下降2.22%。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医药费用。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28.5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4.89%,按可比价格下降5.37%;次均住院费用2459.2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21.46%,按可比价格上涨20.86%。日均住院费用359.27元。 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药费(86.44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67.27%,比上年(72.55%)下降5.28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626.63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5.48%,比上年(33.06%)下降7.58个百分点。 2024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86.7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77%,按可比价格上涨4.25%;次均住院费用1715.5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0.57%,按可比价格下降1.06%。日均住院费用289.16元。 2024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药费(58.39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67.34%,比上年(68.80%)下降1.46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515.98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30.08%,比上年(32.30%)下降2.22个百分点。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24年,全省甲、乙类传染病(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12外,下同)报告发病183111例,报告死亡124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百日咳和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46%。报告死亡数居前5位的是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