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现报告

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报告封面

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2023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5.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5‰。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3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70785个1,比上年增加37867个。其中:医院383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1623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121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3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6470个。全国共设置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医院中,公立医院11772个2,民营医院26583个3。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855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795个),二级医院11946个,一级医院13252个,未定级医院9302个(见表1)。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2586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790个,200~499张床位医院5390个,500~ 799张床位医院2278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31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17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7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107个),乡镇卫生院33753个,诊所和医务室318938个,村卫生室58196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26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410个、县(区、县级市)级2822个。卫生监督机构2791个,其中:省级21个、地(市)级351个、县(区、县级市)级2143个。妇幼保健机构3063个,其中:省级26个、地(市)级380个、县(区、县级市)级2577个。 (二)床位数。2023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17.4万张,其中:医院800.5万张(占78.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2.0万张(占17.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5万张(占3.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69.2%,民营医院床位占30.8%。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2.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4.2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7.2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6.9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6.9万张,专业 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2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2年6.92张增加到2023年7.23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3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523.7万人7,比上年增加82.7万人(增长5.7%)。 2023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248.8万人8。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78.2万人9,注册护士563.7万人10。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83.0万人(增长7.1%)(见表2)。 2023年 末 卫 生 人 员 机 构 分 布 : 医 院913.9万 人 (占6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5.3万人(占32.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0.6万人(占6.6%)。 2023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99人,每万人口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15人(见表3)。 (四)卫生总费用。202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575.8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4147.9亿元,占26.7%;社会卫生支出41676.8亿元,占46.0%;个人卫生支出24751.1亿元,占27.3%。人均卫生总费用6425.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7.2%(见表4)。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5.5亿,比上年增加11.3亿人次(增长13.5%)。2023年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8次。 2023年总诊疗量中,医院42.6亿人次(占4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4亿人次(占51.8%),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4亿人次(占3.6%)。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4.4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增加6.8亿人次。 2023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5.6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3.5%),民营医院诊疗人次7.0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6.5%)(见表5)。 2023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诊疗人次37.4亿,比上年增加4.2亿人次。 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30187.3万,比上年增加5501.1万人次(增长22.3%),居民年住院率为21.4%。 2023年总入院量中,医院24500.1万人次(占8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45.1万人次(占15.1%),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142.0万人次(占3.8%)。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4401.5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926.0万人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73.5万人次。 2023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次20006.7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81.7%),民营医院入院人次4493.4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18.3%)(见表5)。 (二)医院医师工作情况。2023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6人次、住院2.3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人次、住院2.3床日(见表6)。 (三)病床使用。2023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9.4%,其中:公立医院86.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增加8.4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10.4个百分点)。2023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8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 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4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3日)(见表7)。 (四)改善医疗服务。截至2023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9.2%开展预约诊疗,90.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7.6%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8.1%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1.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五)血液保障。2023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1699.2万人次,献血量2892.1万单位,千人口献血率12.2。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农村卫生。2023年末,全国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18133个、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869个、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个、县级(含县级市)卫生监督所1712个,四类县级(含县级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82.3万人。 2023年末,全国共有3.4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50.5万张,卫生人员160.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0.4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164个,床位增加4.9万张, 人员增加7.5万人(见表8)。乡镇卫生院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乡镇卫生院合并。 2023年末,全国共有58.2万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132.7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110.8万人,注册护士19.6万人,卫生员1.5万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6万个,执业(助理)医师增加0.6万人(见表9)。村卫生室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村卫生室合并。 2023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14.4亿,比上年增加0.9亿人次;入院人次10010.0万,比上年增加 1564.5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6.5%,比上年增加7.1个百分点。 2023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13.1亿,比上年增加1.0亿人次;入院人次3992.1万,比上年增加753.0万人次。2023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2人次,住院1.3床日,病床使用率53.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日。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1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增加0.1日,病床使用率提高6.4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0.1日。 2023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4.0亿,比上年增加1.2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407人次。 (二)社区卫生。2023年末,全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17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7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107个。与上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28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0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62.7万人,平均每个中心62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5.1万人,平均每站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6.0万人,增长8.4%。 2023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8.3亿,入院人次480.4万;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8.2万人次,年入院量477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5人次、住院0.6床日。2023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1亿,平均每个站年诊疗量7612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7人次(见表10)。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2年的84元提高至2023年的89元。2023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3545.7万,接受健康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1380.7万,接受健康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3952.9万。 四、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92531个11,比上年增加12212个。其中:中医类医院6175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86317个,中医类研究机构39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313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11900个(见表11)。 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3.2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134.7万张(占77.8%)。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4.4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8.8万张。 2023年,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9.6%,社区卫生服务站占94.2%,乡镇卫生院占99.6%,村卫生室占82.9%(见表12)。 2023年,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104.5万人,比上年增加12.6万人(增长13.8%)。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86.8万人,中药师(士)16.1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均有所增加(见表13)。 (二)中医医疗服务。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5.4亿,比上年增加3.1亿人次(增长25.3%)。其中:中医类医院7.9亿人次(占51.2%),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2.7亿人次(占17.7%),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4.8亿人次(占31.0%)。 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4981.0万,比上年增加1119.7万人次(增长29.0%)。其中:中医类医院4023.1万人次(占80.8%),中医类门诊部1.1万人次,非中 医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中 医 类 临 床 科 室956.9万人 次(占19.2%)(见表14)。 五、患者医药费用 (一)医院患者医药费用。2023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61.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5%,按可比价格上涨5.3%;次均住院费用10315.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5.0%,按可比价格下降5.2%。日均住院费用1172.0元。 2023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33.5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36.9%,比上年(38.0%)下降1.1个百分点;医院次均 住院药费(2358.6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2.9%,比上年(24.3%)下降1.4个百分点。 2023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2.5%,按可比价格上涨2.3%;次均住院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7.5%,按可比价格下降7.7%(见表15)。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医药费用。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90.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7%,按可比价格上涨5.5%;次均住院费用3333.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4.6%,按可比价格下降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