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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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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出一批创新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举措,卫生健康事业得到了新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4.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0‰。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93551个1,比上年增加22766个。其中:医院387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4002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547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3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3785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1754个2,民营医院26956个3。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4111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876个),二级医院12294个,一级医院13287个,未定级医院9018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2721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813个,200~499张床位医院 5543个,500~799张床位医院2290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343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30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073个),乡镇卫生院33334个,诊所和医务室351736个,村卫生室570410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39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419个、县(区、县级市)级2858个。妇幼保健机构3073个,其中:省级26个、地(市)级385个、县(区、县级市)级2593个。 (二)床位数。202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29.8万张,其中:医院812.0万张(占7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2.9万张(占17.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7万张(占3.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69.0%,民营医院床位占31.0%。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12.5万张,其中:公立医院增加7.0万张,民营医院增加4.5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0.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0.2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3年7.23张增加到2024年7.32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4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578.0万人7,比上年增加54.2万人(增长3.6%)。 2024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302.0万人8。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508.2万人9,注册护士585.5万人10。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1万人(增长4.3%)。 2024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937.4万人(占59.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5.7万人(占33.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0.5万人(占6.4%)。 2024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1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4.5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15人。 注:全科医生数指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之和,不含尚未注册的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 (四)卫生总费用。202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895.5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2608.0亿元,占24.9%;社会卫生支出43280.0亿元,占47.6%;个人卫生支出25007.5亿元,占27.5%。人均卫生总费用6454.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6.7%(见表4)。 注:2024年系初步核算数。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01.5亿,比上年增加6.0亿人次(增长6.2%)。 2024年 总 诊 疗 量 中 , 三 级 医 院28.7亿 人 次 (占28.3%),一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7.6亿人次(占66.6%),未定级医院1.7亿人次(占1.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5亿人次(占3.4%)。与上年比较,三级医院诊疗量增加2.4亿人次,一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增加3.5亿人次。 2024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7.7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3.7%),民营医院诊疗人次7.3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6.3%)。 2024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诊疗人次39.8亿,比上年增加2.3亿人次。 202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31192.0万。其中医院25462.0万人次(占8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39.7万人次(占14.6%),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190.3万人次(占3.8%)。与上年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004.7万人次(增长3.3%)。 2024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次20959.6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82.3%),民营医院入院人次4502.4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17.7%)。 (二)医院医师工作情况。2024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7人次、住院2.3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2人次、住院2.2床日。 ( 三 ) 病 床 使 用 。2024年 , 全 国 医 院 病 床 使 用率78.8%,其中:公立医院84.8%。2024年医院出院者平均 住院日8.6日,其中:公立医院8.0日。 (四)改善医疗服务。截至2024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65.7%开展预约诊疗,90.4%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8.0%开展远程医疗服务,90.4%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3.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五)血液保障。2024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1582.2万人次,献血量2692.7万单位,千人口献血率11.4。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农村卫生。2024年末,全国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18243个、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871个、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个,三类县级(含县级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86.7万人。 2024年末,全国共有3.3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50.1万张,卫生人员168.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1.2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419个,床位减少0.3万张,人员增加7.7万人。乡镇卫生院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乡镇卫生院合并。 2024年末,全国共有57.0万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124.2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102.6万人,注册护士19.8万人,卫生员0.9万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1.2万个。村卫生室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村卫生室合并。 2024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15.2 亿,比上年增加0.8亿人次;入院人次10166.2万,比上年增加156.1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5.6%,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2024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13.8亿,比上年增加0.7亿人次;入院人次3914.9万,比上年减少77.2万人次。2024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7人次,住院1.3床日,病床使用率52.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日。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5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基本无变化,病床使用率下降0.9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基本持平。 2024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4.4亿,比上年增加0.4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520人次。 (二)社区卫生。2024年末,全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30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073个。与上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5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66.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6.2万人,平均每站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6.4%。 2024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9.3亿,入院人次542.8万;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9.1万人次,年入院量531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6.3人次、住院0.6床日。2024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3亿,平均每个站年诊疗量8625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4人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3年的89元提高至2024年的94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基础上,组织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2024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4136.0万,接受健康服务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1536.7万,接受健康服务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4086.7万,接受健康服务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人数108.1万。 四、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2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704个11,比上年增加11173 个。其中:中医类医院6397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97268个,中医类研究机构39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22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10951个。 202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82.3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139.0万张(占76.3%)。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9.1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4.3万张。 2024年,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9.7%,社区卫生服务站占97.1%,乡镇卫生院占99.8%,村卫生室占86.6%。 2024年,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115.9万人,比上年增加11.4万人(增长10.9%)。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97.1万人,中药师(士)17.0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均有所增加。 (二)中医医疗服务。202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6.8亿,比上年增加1.5亿人次(增长9.6%)。其中:中医类医院8.4亿人次(占50.1%),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3.1亿人次(占18.2%),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5.3亿人次(占31.7%)。 202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5271.0万,比上年增加290.0万人次(增长5.8%)。其中:中医类医院4225.7万人次(占80.2%),中医类门诊部1.0万 人次,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1044.3万人次(占19.8%)。 五、患者医药费用 (一)医院患者医药费用。202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61.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0.2%,按可比价格下降0.4%;次均住院费用9870.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4.3%,按可比价格下降4.5%。日均住院费用1147.3元。 2024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33.0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36.8%,比上年(36.9%)下降0.1个百分点;医 院次均住院药费(2010.4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0.4%,比上年(22.9%)下降2.5个百分点。 2024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0%,按可比价格下降1.2%;次均住院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6.2%,按可比价格下降6.4%。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医药费用。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69.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 降10.7%, 按 可 比 价 格下 降10.9%; 次 均 住 院 费用 3193.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4.2%,按可比价格下降4.4%。日均住院费用362.8元。 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药费(122.8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72.3%,比上年(74.4%)减少2.1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809.2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5.3%,比上年(29.0%)下降3.7个百分点。 2024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87.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