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菲电气(001255)[Table_Industry]基础化工/原材料 本报告导读: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400万元至198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500万元至-800万元,维持“增持”评级。 投资要点: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400万元至198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500万元至-800万元。公司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主要系出售全资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约2,427万元,金额较大所致。2025年,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76%至49.57%, 扣 非 后 归母 净 利 润 同 比下 降289.00%至200.80%,主要受以下四方面因素综合影响:1.市场需求回暖带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降本增效措施推动毛利率稳步提升;3.为优化资产结构而出售全资子公司;4.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绝缘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专注于中高端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提供绝缘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为完整的绝缘材料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具备研发和生产B级、F级、H级、C级及以上等各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提供绝缘系统解决方案。 市场份额持续提升。2025年11月,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募集资金总额14,300万,用于建设年产7万吨电机绝缘材料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2.63亿元,建设期3年,有望进一步扩大核心产品绝缘树脂生产能力。2025年12月,博菲电气与东方电机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高端绝缘系统创新发展。 风险提示:原材料变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项目建设不及预期等。 业绩预告低于预期,部分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2025.01.30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海通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