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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电价机制政策发布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1月30日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并允许各地给予容量电价支持。同时,鼓励各地调整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推行灵活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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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将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机制
(1)适用范围: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2)定价方法: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及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与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的比例折算;
(3)管理方式:实行清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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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论
电力市场化建设加速,新型储能盈利模式重塑,通过容量补偿、辅助服务及现货套利实现多维度收益。建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