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政策图解 1.“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01 2.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02 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03 4.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三年行动方案05 申报要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资金引导 1.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06 2.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师帅08 3.算力强基揭榜行动10 4.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2 认定培育 5.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5 6.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16 7.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18 8.省先进级智能工厂20 9.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5年第一批)22 10.省双软评估24 科学技术部门 资金引导 11.省产学研合作项目2612.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2813.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3014.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3215.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3416.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36 认定培育 17.省科技副总38 其他部门 资金引导 18.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40 19.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4220.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4421.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4622.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49 认定培育 23.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5124.省卓越博士后53 "汇编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政策原文为准 “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I总体要求 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加强部门协同,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线下“一张网”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线上“一张网”作用,组织服务资源深入企业、园区、集群,推出丰富多样的服务活动,以服务助企为抓手,助力中小企业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I行动内容 |工作要求 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 I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化对接,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 I重点工作 I工作要求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 细化规定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 二是强化款项支付责任 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增加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的,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增加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 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投诉处理时限。规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I工作目标 聚焦“1650”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到2027年末,逵选500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力争培育“专精特新”专板及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境内外上市企业30家。 I重点工作 I保障措施 1.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010-68205750 ①申报时间:3月 (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支持范围 (一)高分子材料(二)金属材料(三)无机非金属材料 推荐要求 (一)揭榜申报主体须是材料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优先推荐技术指标先进、技术路线成熟、推广应用方案完备、经费预算合理、揭榜团队综合能力强的项目。 (三)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能超过3个,已列入前期相关揭榜挂师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7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 S原文链接及二维码 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035438ad7dbc4004b2841366006168d3 2.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师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010-62309514 0申报时间:1-3月 (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征集并遵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遂选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中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申报数量的40%。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遂选,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揭榜攻关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 S原文链接及二维码 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c520528894e64ad08ecf2afe2d4d5541 3.算力强基揭榜行动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010-68206162 ①申报时间:2-3月 (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根据《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选择揭榜任务,并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作为推荐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遵选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日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gs.hcp.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作为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账号密码请通过联系人获取)。推荐单位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有方向累计推荐项目总量不超过20个。鼓励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项目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遵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 原文链接及二维码 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c0d2a2d1a5d841a5b4dc9c818f664801 4.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25-69652839 0申报时间:3月 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支持范围 (一)重点产业技术创新 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等。 1.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项目(免申直达)。 按注册证书类别和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创新药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330万元,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660万元。 3.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项目, 按照不超过申报主体年度服务金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智改数转网联 重点支持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1.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免申直达)。对每家入选企业予以100万元定额奖励。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免申直达)。按不超过2024年度平台企业营业收入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650”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活动、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等。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免申直达)。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3.重点活动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开放原子开源专区2025年度建设及运营总投入的30%、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5.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免申直达)。每个基地不超过100万元。 (四)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重点支持省内制造业贷款项目贴息(按照《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执行)。 申报条件 1.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