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CCER方法学
2025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方法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方法学为电解水制氢项目提供减排量核算的统一标准,产生的减排量可成为交易碳资产,加速制氢环节商业化进程。
适⽤条件
- 项目类型:仅限于新建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包括改扩建项目。
- 能量来源:电力必须源自项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如风电、光伏或其组合。
- 独家性:终端的轻制品不得参与其他温室气体交易机制,如绿证等。
- 合规性:项目需遵守水资源管理、国家安全及行业政策,并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数据联网。
- 时间要求:减排量产生于监测数据联网试运行之后。
核算方法
- 项目减排量 = 可再生能源制氢替换的化石能源制氢的排放量 - 项目自身排放量。
- 项目自身排放量直接记为零。
- 替代掉的化石能源制氢排放量根据排放因子计算,排放因子基于国家现有制氢工艺的产能加权占比得出。
- 2024年数据:煤制氢占比56%,排放因子19吨二氧化碳/吨氢气;天然气制氢占比21%,排放因子9吨二氧化碳/吨氢气。
- 加权排放因子 = 56% × 19 + 21% × 9 = 13.64吨二氧化碳/吨氢气。
- 以内蒙古某风光制氢项目为例:
- 项目总投资10亿元,年制氢7000吨。
- 不考虑CCER收入时,年净现金流1.09亿元,投资回报期9.21年,内部收益率4.34%。
- 考虑CCER收入(2025年1231最新CCER价格85元/吨):
- 每吨氢气减碳二氧化碳量155.53吨。
- 项目年减排量 = 7000吨 × 155.53吨 = 877.71万吨。
- CCER年收益 = 877.71万吨 × 85元/吨 = 746万元。
- 每吨氢气CCER收益600元。
- 考虑CCER后,投资回报期缩短至8.62年。
投资建议
- 关注绿氢运营公司,如金风科技等,CCER有利于修复项目盈利性。
- 关注电解槽设备公司,如华光环能、升辉科技、石化机械等,项目盈利性改善将带动电解槽设备需求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