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和提高能效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欧盟和德国提出了更具挑战性的气候变化目标和节能目标,例如欧盟2030年终端能源消费量比1990年下降36%,德国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比2008年减少40%,2045年减少50%。
- 节能和提高能效被视为德国2045年实现碳中和的支柱,广义的需求侧节能政策对气候变化贡献约45%,德国将“能效优先原则”应用于能源转型、金融支持等领域。
- 节能是保障德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德国能源进口依存度目前仍高于70%,其中57%是石油和天然气进口,能效提升使德国能源进口依存度降低7个百分点以上。
- 节能是提高产品全球竞争力的重要亮点,高能效技术为德国跻身全球出口大国做出了重大贡献,其贡献率仅次于可再生能源技术。
二、德国节能政策的特点和新变化
- 制定更高的节能目标,明确重点用能部门节能任务和资金支持方式,例如建筑部门能源需求需减少50%,交通运输部门减少41%,工业部门和家用电器分别减少41%和14%。
- 通过既有建筑改造和提高新建建筑标准,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例如德国新制定的《气候变化法案》规定2030年建筑部门排放不得超过7,000万吨当量二氧化碳,禁止新建化石燃料锅炉,提高建筑能效标准要求。
- 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和强制性企业能源审计,推动企业提高能效、降低成本,例如德国大多数碳排放高的工业企业和发电企业已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未纳入的企业需强制开展能源审计。
- 通过能源审计师制度、能源管理师制度夯实节能人才基础,德国政府备案的能源管理师数量已达到1.3万人左右,覆盖了建筑节能、汽车、家用电器等领域。
- 定期开展能效政策和效果的评估工作,德国联邦政府每三年发布一次能源转型进展报告,采用“红绿灯”方法展示评估结论。
三、德国节能政策和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坚持节能优先,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突出地位,例如修订节能法、制定国家能源法、应对气候变化法,把“节能优先”写入法律。
- 深挖节能降碳项目潜力,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跨周期调节和绿色升级的推动作用,例如加大节能改造投资有利于拉动全社会投资、稳住GDP增长。
- 反思对节能的基本概念,从“少用能源”向“少用化石能源”新方向转变,例如把人均低碳排放低作为衡量生活品质高低的评价标准,未来的节能工作需要有利于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或热力。
- 摸清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管理需求,提高专业人员支撑能力,例如对能源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能源管理师、碳排放管理师给予更加清晰的界定。
- 定期评估节能和碳排放情况,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决策支撑,例如国家有关部门强化节能评估工作的组织工作,成立能源专家委员会参与节能低碳发展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