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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人工智能月报

信息技术 2025-11-20 植德 申明华
报告封面

人工智能月刊 (2025.10.01-2025.11.18) 植德律师事务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行业委员会AIGC研究小组 导读 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增加促进AI安全与发展条款2.欧盟委员会发布《应用人工智能战略》与《科研人工智能战略》3.中国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4.意大利《关于人工智能的规定和政府授权》正式生效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数字平台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准则补充文件》6.丹麦数字化管理局发布人工智能禁用指南7.美国商务部宣布启动美国人工智能出口计划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10.欧盟EDPS发布《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修订版指南》11.北京查处首例滥用AI技术发布虚假广告案12.Reddit指控PerplexityAI等公司规模化盗用其用户评论数据13.上海首例AI大模型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宣判14.Amazon诉Perplexity违规使用Agent访问客户数据15.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一审宣判16.德国法院判决GEMA诉OpenAI案使用歌词训练模型构成侵权 最新行业动态 1.OpenAI和美国半导体企业博通公司宣布联合开发定制AI加速器2.Meta投15亿美元建数据中心强化品牌AI运算根基3.贝莱德、英伟达和微软等企业组成的财团AIP将收购AlignedDataCenters4.OpenAI与Oracle、软银扩建Stargate项目,新增五个AI数据中心5.百川智能发布行业内首个循证增强医疗大模型6.OpenAI接连发布《日本经济蓝图》和《韩国经济蓝图》7.LiblibAI宣布完成1.3亿美元B轮融资8.稀宇极智正式发布并开源其新一代文本大模型——MiniMax-M29.日本动漫产业界发表《关于生成AI时代的创作与权利应有状态的联合声明》10.OpenAI发布ChatGPT5.111.百度发布文心大模型5.012.阿里巴巴“千问”App开启公测13.Google发布Gemini3 一、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增加促进AI安全与发展条款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链接:https://www.news.cn/20251028/48d486c46100486ba98cb5156eafdf97/c.html 摘要: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修正草案主要修改包括: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伦理规范,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创新并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健康发展;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本次修法进一步确立了对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强调完善伦理规则、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并探索新的安全监管方式,弥补了AI安全领域的制度缺口。此举不仅为人工智能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奠定法律基础,也推动企业更积极地利用AI增强防护能力,应对愈加复杂的网络威胁。 植德短评 我国《网络安全法》时隔八年迎来首次系统性修订,意味着国家网络安全法治体系在智能时代背景下迈入新的阶段。此次修订在基础性法律中首次增设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专条,奠定了我国从制度层面对AI技术发展与风险治理并重的总体框架。修法不仅明确支持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伦理要求与风险评估机制,还进一步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衔接,织密法律责任网络,推动个人信息处理、数据出境、平台责任等多环节规则的细化完善。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补齐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制度短板,为技术创新提供稳定预期,也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具韧性的法治基础。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正在加速改造网络安全产业生态,AI安全、数据安全与算力安全成为新的产业增长点。修法确立AI安全监管框架,叠加行业已有的风险分类体系,催生模型安全评估、对抗攻击测试、动态防御产品、算法透明度审计等多样化需求;数据安全方面,企业在大模型落地过程中对核心数据“精华化”的趋势加剧安全风险,也推动了数据流通治理、隐私计算和全链条安全体系的兴起;在算力基础设施领域,法律提出的建设要求直接带动算力安全生态扩张。面对新监管环境,安全企业正在加快技术与产品体 系升级,通过AI全链条安全测评、自动化合规平台、动态数据追踪体系等手段,为各类企业提供全周期、体系化的安全与合规支持,推动创新与监管的同步提升,为产业释放出更大范围的结构性机遇。 2.欧盟委员会发布《应用人工智能战略》与《科研人工智能战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8日 来源:欧盟委员会 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52025DC0723;https://research-and-innovation.ec.europa.eu/research-area/industrial-research-and-innovation/artificial-intelligence-ai-science_en?utm_source=chatgpt.com 摘要: 2025年10月8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发布两项人工智能战略“应用人工智能战略”和“科研人工智能战略”,形成了面向产业与科研的双支柱布局:前者聚焦在医疗、制造、能源、交通等关键行业中加速AI落地,并通过旗舰项目、共性能力建设和统一治理机制推动企业与公共部门“AI优先”应用;后者则通过建设“欧洲人工智能科学资源”(RAISE)整合人才、算力、数据与资金,提升欧盟在科研型AI的竞争力,形成安全、可信、可持续的科研AI生态。同时,欧盟同步推出《人工智能法案》服务台与单一信息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合规咨询、工具和统一入口,以促进《人工智能法案》的顺利实施。 这两项战略与《人工智能法案》的配套举措共同构成欧盟AI发展的整体框架,既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与公共部门的广泛应用,也强化欧洲在科研与基础能力建设上的战略竞争力,确保技术主权。在法规、场景、人才和资源的系统布局下,欧盟意在树立全球可信赖AI的治理标杆,通过“创新+监管”的平衡路径提升经济竞争力,增强科研影响力,并为成员国及行业提供一致、可操作的实施指南。 3.中国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链接:https://www.cac.gov.cn/2025-10/10/c_1761819469876932.htm 摘要: 2025年10月10日,中央网信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主要明确了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的总体方向、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文件强调以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依据,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机关办公和辅助决策等典型场景推动大模型探索应用;要求各地在统一规划下集约部署,县级及以下原则上复用上级算力和模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模型孤岛”;同时强化数据治理,为模型持续优化提供高质量数据基础。文件还提出要建立全周期运行管理机制,突出大模型的“辅助型”定位,防范模型幻觉等风险,严格落实安全与保密要求,规范信息输入与数据处理,确保部署和使用过程安全可控。 《指引》的出台意义在于为政务部门安全稳妥地引入人工智能大模型提供了权威依据,填补了政务AI应用在制度和规范上的空白,有助于推动政务数字化从“数字治理”迈向“智能治理”。通过统一标准、规范部署和强化场景牵引,该文件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治理方式并增强协同能力,使人工智能在政务体系中的应用更加务实高效。同时,强调安全与保密的制度设计为今后大模型在政府机构中的可持续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形成可信、规范、有序的政务大模型生态。 4.意大利《关于人工智能的规定和政府授权》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来源:官方公报 链接:https://www.gazzettaufficiale.it/atto/serie_generale/caricaDettaglioAtto/originario?atto.dataPubblicazioneGazzetta=2025-09-25&atto.codiceRedazionale=25G00143&elenco30giorni=false 摘要: 意大利《关于人工智能的规定和政府授权》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成为欧盟首个通过国家立法系统性对《人工智能法案》(AIAct)进行补充的成员国。该法案构建了由核心原则、领域规范和国家监管体系组成的本国AI治理框架。内容涵盖基本权利保护、透明性、数据合法性、未成年人保护、经济发展促进、网络安全、无障碍要求等原则,并为医疗、劳动、知识性行业、公共行政、司法等领域提供了具体的AI使用规范。法案强化国家监管机构(如意大利数字署、国家网络安全署)的职责分配,启动投资计划支持本土AI与网络安全企业,并授权政府在未来一年内制定配套法规。此外,法案首次明确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可受著作权保护,同时对利用AI实施犯罪的情形作出更严格的刑事规定。 该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意大利在欧盟AI监管框架下率先构建本国全面治理体系,实现对AIAct的细化、补充与本地化执行。其意义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权利保障、透明治理和责任分配,强化对公民隐私、民主制度与公共安全的保护;二是通过明确监管机构权责和司法规则,提升国家对AI风险的应对能力;三是通过投资、本土企业扶持和科研合作,推动AI产业发展与技术主权;四是通过版权与刑法的更新,使法律体系适应AI带来的新型创作与风险场景。总体来看,该法案实现了“促进发展”与“强化监管”的平衡,为其他欧盟成员国提供了可借鉴的国 家级AI治理样本。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数字平台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准则补充文件》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2日 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链接:https://unesdoc.unesco.org/ark:/48223/pf0000395825 摘要: 10月1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数字平台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准则补充文件》(Theguidelinesforthegovernanceofdigitalplatformsandgenerativeartificialintelligence:companiondocument),在原有数字平台治理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文件聚焦人权保护、系统化和适应性治理、多方参与等关键议题,强调以国际人权标准为基础,通过全过程风险治理、定期审计与反馈机制来提升AI系统的透明度与安全性,同时要求政府、企业、学术界与公民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并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面临的潜在风险。文件还分别明确国家在监管、开放数据、版权制度等方面的责任,以及企业在模型透明度、偏见检测和内容管理方面的义务。 6.丹麦数字化管理局发布人工智能禁用指南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来源:丹麦数字管理局 链接:https://digst.dk/nyheder/nyhedsarkiv/2025/oktober/vejledning-om-forbudt-ai/ 摘要: 10月20日,丹麦数字化管理局(Digitaliserings-styrelsen)发布关于禁止使用类型的人工智能系列指南。欧盟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