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月刊 (2025.12.01-2025.12.31) 植德律师事务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行业委员会AIGC研究小组 导读 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国家人工智能计划》2.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3.美国司法部开展“Gatekeeper行动”打击中国AI芯片走私网络4.欧盟委员会启动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5.越南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6.韩国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指南》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化拓展“人工智能+”8.新疆首例人工智能“一键成图”著作权案件判决生效9.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工智能政策框架10.荣昌区网信办依法对属地一网站平台作出行政处罚11.香港私隐专员公署发布《应对滥用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给学校及家长的智慧锦囊》12.欧盟发布首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透明度的实践准则》草案13.北京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登记信息公告14.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设立制造业与关键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中心15.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最新行业动态 1.美国AI法律科技公司Harvey宣布完成1.6亿美元F轮融资2.腾讯自研大模型混元2.0正式发布3.Adobe将Photoshop工具接入ChatGPT4.OpenAI推出GPT-5.2系列大模型5.迪士尼与OpenAI达成三年战略合作6.瑞典AI初创公司Lovable获3.3亿美元B轮融资7.面壁智能完成数亿元融资8.全国首个规划资源基础大模型于上海发布9.智谱预计于2026年1月8日挂牌上市10.Meta数十亿美元收购Manus11.Minimax预计于2026年1月9日挂牌上市12.Kimi完成5亿美元新融资 一、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国家人工智能计划》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日 来源:澳大利亚政府工业、科学与资源部官网链接:https://www.industry.gov.au/publications/national-ai-plan 摘要: 12月2日,澳大利亚政府正式发布《国家人工智能计划》(NationalAIPlan),明确以“把握发展机遇、广泛共享发展红利、保障国民安全”为核心目标,提出一套跨部门协同推进的国家级人工智能能力建设路线图。该计划由工业、科学和资源部牵头发布,旨在通过系统推进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加大科研投入以及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产业领域的应用落地,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计划强调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框架、推广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应用实践等方式,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 该计划围绕三大核心目标展开:一是把握发展机遇。通过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培育本土人工智能技术能力、吸引国际资本和技术资源,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提升澳大利亚在全球人工智能产业链中的竞争力;二是广泛共享发展红利。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和公共领域的普及应用,加强劳动者相关技能培训,并通过人工智能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可及性,确保不同年龄、地域和群体的公众均能平等受益于人工智能发展成果;三是保障国民安全。通过健全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风险识别与治理能力建设,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应用,并通过国际合作维护澳大利亚核心价值观,以应对人工智能领域不断演进的新兴风险。 植德短评 2025年12月2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发布最新的国家人工智能计划(NationalAIPlan),提出构建更具竞争力、生产力和韧性的AI经济,并确保这一新兴技术的益处能够惠及各行业和社会群体。该计划不仅为澳大利亚AI产业发展提供路线图,还在法律与政策层面明确了监管路径与治理思路。 在法律框架设定方面,该计划采取了务实而渐进的策略。一方面,政府强调通过现有法律体系管理AI相关风险,而非立即推出新的、专门的AI立法。这意味着现行的法律、监管机构和行业规范将继续发挥核心作用,应对AI可能带来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反垄断等问题。监管责任仍由多个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根据各自职责,依据具体AI应用场景进行分工管理。 另一方面,该计划强调在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保持平衡,提出设立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等措施,用以监测、测试和共享关于新兴AI能力及潜在危害的信息。此举体现了政策层面对技术安全性的重视,同时也为未来可能的风险 监管规则调整提供基础数据和制度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明确支持AI的机会共享,包括提升教育、培训与就业等公共服务,以降低数字鸿沟和产业不均衡问题。这一目标在法律上意味着政府在推动技术发展时,也必须兼顾公平原则和社会包容性,以避免AI技术导致不平等扩大或行政服务不公。 总体而言,澳大利亚国家AI计划虽未提出全面的AI专门立法,但其通过现有法律框架、跨部门合作与政策引导,为AI创新、安全与共享利益构建了较为明确的治理路径。这种“渐进规范、协同治理”的模式,可以看作是对当前AI技术迅速发展与法律监管滞后之间矛盾的一种务实回应,也为其他国家在AI政策制定与法律应对上提供了一定参考。 2.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4日 来源:中国民航网 链接:http://www.caacnews.com.cn/1/1/202512/t20251204_1391682.html 摘要: 日前,民航局发布《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民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可控,需求导向、场景赋能,基础先行、重点突破,系统布局、协同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人工智能创新赋能民航发展。根据规划,到2027年,人工智能将率先在民航安全、运行、出行、物流、监管及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实现融合应用,民航人工智能核心支撑要素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与民航各领域实现广泛而深入的融合,相关治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成为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实施意见》围绕安全、运行、出行、物流、监管和规划建设六大重点领域,系统梳理了“人工智能+民航”的创新赋能场景,提出安全风险预警、运行智能优化、旅客便捷服务、物流提质增效和监管精准决策等应用方向,并在附件中细化列明42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具体应用场景,为行业实践提供指引。同时,《实施意见》强调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行业模型算法研究,提升人工智能在民航领域的基础支撑能力,并推动行业、产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构建协同创新的发展生态。 民航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政策统筹和组织推动,深化经验推广,推进 重点应用场景落地实施,加快形成协同共进、融合创新的发展格局,为民航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3.美国司法部开展“Gatekeeper行动”打击中国AI芯片走私网络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8日 来源:美国司法部 链 接:https://www.justice.gov/opa/pr/us-authorities-shut-down-major-china-linked-ai-tech-smuggling-network 摘要: 12月8日,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ofJustice,DOJ)发布通报称,在代号为“Gatekeeper”的执法行动中,执法机关成功捣毁了一个涉嫌与中国相关的人工智能芯片走私网络,并查扣价值超过5000万美元的先进GPU等关键算力硬件设备。相关高端芯片和算力设备是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与部署的重要基础资源,其非法流通行为被指涉及规避美国出口管制制度,并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和技术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美国司法部已就相关行为对涉案个人及实体提起刑事指控,并同步推进资产查扣及追缴等执法程序。 4.欧盟委员会启动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9日 来源:欧盟官网 链接: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5_2964 摘要: 2025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正式对谷歌(Google)启动一项反垄断调查,重点审查该公司是否违反欧盟竞争法,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在数字服务领域采取可能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此举体现欧盟在全球科技市场监管趋严背景下,对大型数字平台的治理力度持续加码。 据欧盟委员会官方发布的消息,该调查将重点评估谷歌在在线搜索、广告服务及相关业务中是否存在滥用市场主导地位、排除竞争对手或限制消费者选择的行为。欧盟委员会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正式诉讼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以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此次调查正值欧盟加强对数字平台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领域监管的关键时期。欧盟此前已通过《人工智能法》(AIAct)建立全球首个全面AI监管框架,同 时 推 出InvestAI行 动 计 划 , 力 图 通 过 公 私 合 作 建 设AI超 级 计 算 中 心 与“Gigafactories”以提升欧盟在AI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欧盟市场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强对科技巨头的审查力度,多次对大型平台开出高额罚款或要求业务调整,以遏制潜在的反竞争行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对谷 歌的调查不仅关系到欧盟数字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可能对全球科技监管趋势产生示范效应,引发跨区域监管合作与更严格的合规标准。 5.越南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来源:越南政府新闻网 链接:https://baochinhphu.vn/viet-nam-chinh-thuc-co-luat-tri-tue-nhan-tao-ai-102251210164948585.htm 摘要: 2025年12月10日,越南投票通过了《人工智能法》。随着该法的通过,越南成为少数几个拥有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框架的国家之一。 《人工智能法》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该法共八章35条,确立了人工智能系统在政府、产业和社会各领域部署的核心原则、禁止行为以及风险管理框架。该法规范人工智能系统的研究、开发、提供、部署和实用。该法适用于越南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以及参与越南人工智能活动的外国实体。仅服务于国防、安全和密码学目的的人工智能活动不属于该法的管辖范围。 该法主要建立了对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等级分级与管理制度,该法将风险等级分为三级,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并规定了相应的透明度、合规性评估、事件报告和问责义务。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负有更严格的合规义务,使用前需通过符合性评估,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留存技术档案与活动日志,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植德短评 越南通过《人工智能法》,在立法层面系统回应了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来的治理与合规挑战,其最大特点在于坚持“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并通过风险分级监管与创新激励机制实现平衡。一方面,法律明确要求在关键决策场景中保留人类最终控制权,对高风险AI系统施加更严格的合规义务,有助于防范算法歧视、责任不清等问题;另一方面,又通过沙盒机制、专项基金等方式,为AI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预留制度空间。 越南的做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当前我国已通过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专项法规逐步推进AI治理,但整体仍呈现“分领域规制”的特点。未来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可进一步考虑通过统一立法框架整合现有规则,明确风险分级、责任主体及监管边界,同时在法律层面强化对创新的制度支持,以实现安全、发展与国际规则衔接的协调统一。 6.韩国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指南》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来源: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K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