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月刊 (2025.06.01-2025.06.30) 植德律师事务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行业委员会AIGC研究小组 导读 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全国人大会议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人工智能法的议案2.美国推出《禁止敌对人工智能法案》3.欧盟数据保护监督机构发布《欧盟AI法案》实施时间表4.欧盟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展望报告》5.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7.网安标委公布《数据安全技术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8.六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公开征求意见9.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人工智能+”知产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1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网络安全技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11.北京市首例利用人工智能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宣判12.Meta在AI训练数据侵权案中胜诉 最新行业动态 1.IBM收购Seek AI并整合至Watsonx AI实验室2.智源研究院推出Emu3等“悟界”系列大模型3.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发布《向未成年人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指引》4.智平方机器人进驻东风柳汽5.MiniMax推出世界上首个开源大规模混合架构的推理模型M16.字节跳动Seed与比亚迪锂电池深化合作,将成立AI联合实验室加速电池研发7.施耐德电气宣布与英伟达深化合作,助力欧洲乃至全球下一代“AI工厂”的建设和发展8.荣耀和中国移动达成AI终端战略合作9.华为云发布盘古大模型5.5并宣布新一代昇腾AI云服务上线10.非夕科技完成C轮亿元美元融资11.银河通用完成11亿元人民币新一轮融资 一、最新法律与监管动态 1.全国人大会议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人工智能法的议案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7日来源:中国人大网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6/t20250617_445777.html?sessionid=-1440257229 摘要: 据法治日报报道并由中国人大网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2025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权衡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人工智能法的议案,建议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制定全面系统的人工智能法,推进新时代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议案认为,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亟须法治保障。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风险,须专门立法规范动态风险分级与容错机制。现有法律存在局限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与人工智能发展有一定关系的法律主要侧重于单一要素监管,《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位阶相对较低,难以应对人工智能技术跨区域应用的复杂性。因此,制定人工智能法十分必要。 议案建议,人工智能立法应将重点放在多个方面:在促进创新与产业发展方面,应提供一系列激励政策,包括增加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制定有利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明确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规划;在风险分类与监管措施方面,按照禁止的人工智能实践、严格监管的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具有透明度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低风险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监管措施;在社会影响与伦理考量方面,应要求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制定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规范,明确技术使用的道德边界和行为准则;在国际竞争与合作方面,应关注国际竞争态势,提出相应的竞争策略和发展规划并强调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提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具体措施;在法律责任与监管机制方面,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为的界定、法律责任的承担、赔偿机制、监管机制等。这些重点领域的明确和细化将有助于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体系,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美国推出《禁止敌对人工智能法案》 发布日期:2025年6月25日来源:美国国会链接: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9th-congress/senate-bill/2177/text/is 摘要: 2025年6月25日,美国国会推出了一项新法案,名为《禁用敌对人工智能法案》(No Adversarial AI Act),旨在阻止联邦机构采购和使用中国等“外国对手”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防范美国关键信息泄露的风险,从而消除“国家安全威胁”。法案适用范围目前仅限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暂不涉及美国普通民众或私营企业。 该法案要求建立动态更新的“联邦敌对人工智能清单”,禁止联邦机构使用清单内由中国等“外国对手”国家开发或控制的AI系统,但允许在国家安全、反恐及科研等特定情形下经书面说明后豁免使用。法案对“外国对手实体”的界定范围非常广,包括了“外国对手”政府本身、在该国注册、设立总部或主要营业地在外国对手国家的实体、任何由前述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20%股份”的实体以及“受其指示或控制”的个人或实体。此举标志着美国在人工智能这一战略前沿,正试图从政府采购层面建立一道明确的法律壁垒。 植德短评 美国国会推出的《禁用对抗性人工智能法案》超越了以往对芯片等硬件的出口限制,首次从“使用端”对AI模型服务进行系统性封堵。此外,该法案的深远影响在于其潜在的“溢出效应”,即尽管当前禁令仅限于联邦机构,但其可能通过州政府跟进、行业标准传导以及政治周期等因素,逐步将限制“软传导”至商业和私营部门。这不仅对中国AI企业的出海战略构成直接挑战,也为全球AI治理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 3.欧盟数据保护监督机构发布《欧盟AI法案》实施时间表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来源:欧盟数据保护监督机构链接:https://www.europarl.europa.eu/RegData/etudes/ATAG/2025/772906/EPRS_ATA(2025)772906_EN.pdf 摘要: 2025年6月10日,欧 盟数据 保护监督 机构(European Data ProtectionSupervisor,“EDPS”)发布《欧盟AI法案》实施时间表(AI Act implementationtimeline)。发布了备受关注的《欧盟AI法案》实施时间表。EDPS强调,该法案自2024年7月发布后,将需要至少三年的时间才能完全生效,预计还将出台补充该法案的指南、标准和行为准则。该文件还附上了《欧盟AI法案》的结构图和实施时间轴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根据法案第40条,任何依照这些标准开发的AI系统将被法律推定为符合要求。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也指出,在与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相关的义务生效之前,即2026年8月之前,发布这些标准至关重要。欧盟委员会已于2023年5月委托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标准,原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但据 报道,这项工作预计将推迟至2026年完成。欧盟委员会或将考虑采取临时措施来解决延迟问题。 4.欧盟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展望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来源:欧盟委员会 链接:https://op.europa.eu/en/publication-detail/-/publication/9f7e0b86-477c-11f0-85ba-01aa75ed71a1/language-en?WT.mc_id=Selectedpublications&WT.ria_c=41957&WT.ria_f=7490&WT.ria_ev=search&WT.URL=https%3A%2F%2Fop.europa.eu%2Fen%2Fweb%2Fgeneral-publications%2Fai-2025 摘要: 2025年6月10日,欧盟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展望报告》(Generative AI Outlook Report),旨在为欧盟政策制定提供基于证据的科学支持,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在技术、社会和政策层面的影响与挑战。 该报告深入探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在欧盟的变革性作用,强调了其在创新、生产力和社会变革方面的巨大潜力。GenAI被视为一种颠覆性技术,因为它能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生成类似人类的内容,为医疗保健、教育、科学和创意产业等多个领域带来了进步机遇。同时,报告也指出GenAI带来了显著的挑战,例如可能加剧虚假信息传播、偏见、劳动力市场中断和隐私问题。这些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因此,GenAI的快速发展需要多学科方法来全面理解其影响。报告结构旨在提供GenAI的全面视图,涵盖了技术方面、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监管框架以及具体领域的深入分析,最终强调了需要全面而细致的政策方法来应对挑战和机遇,确保技术发展与民主价值观和欧盟法律框架完全一致。 植德短评 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展望报告》,是欧盟在AI治理领域从立法框架向科学决策迈进的重要标志。该报告系统性地梳理了生成式AI在技术、经济和社会层面的深远影响,强调了在推动技术创新与防范社会风险之间取得平衡的核心监管理念。报告深入剖析了AI在提升生产力、加速科研等方面的巨大潜力的同时,也对数据偏见、就业冲击、隐私泄露等潜在风险进行了科学预警。欧盟的AI治理正从单纯的技术和法律问题,扩展到涵盖伦理、社会包容和经济平等的综合性议题,旨在构建一个以人为本、值得信赖的AI生态系统。 此外,该报告的发布也凸显了欧盟在全球AI治理中扮演积极角色的战略意图。通过对全球竞争格局的分析,报告不仅为欧盟提升自身技术竞争力指明了方向(如加强投资、支持初创企业),也为其在国际标准制定、跨国协作等方面争取话语权提供了理论基础。这对于推动形成一个公平、开放且负责任的 全球AI治理框架具有重要意义。 5.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链接: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da63265146f741cd8bc80d2bba4e1e37.html 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组织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中重点对人工智能相关场景进行严格规范,特别强调直播间运营者不得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生成和传播虚假信息、假冒他人进行宣传营销,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在直播页面进行显著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属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以与自然人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明显区分。在直播电商活动中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管理或者使用该人物图像、视频的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述规定证明了监管对直播电商行业中使用AI技术的监管关注,相关平台企业应特别注意此种合规风险。 6.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来源:国家网信办链接:https://www.cac.gov.cn/2025-06/10/c_1751286506158221.htm#:~:text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准确把握社会智能化转型趋势,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深化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指引》提出了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了常见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社会影响及其观测评估指标,规定了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一般程序和要求,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