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买入 2025年11月19日 供应链国产替代需求增长强劲,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回暖 曹凌霁+852-25321539Rita.cao@firstshanghai.com.hk ➢业绩摘要:2025Q3公司收入23.8亿美元,同比增长9.7%,环比增长7.8%,基本符合一致预期的23.5亿美元。本季度公司产能环比增长3.2万片至102.3万片等效8寸晶圆,产能利用率为95.8%,环比增加3.3pct。晶圆ASP达913美元,同比下滑5.5%,环比增长4.4%。公司的毛利率22.0%,环比增长1.6pct。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8.9%至1.9亿美元,每股盈利0.02美元。公司指引2025Q4收入环比增长0%-2%至23.8-24.3亿美元,中值基本符合彭博一致预期,毛利率介于18%-20%,中值略低于一致预期的19.4%。 韩啸宇852-25321539Peter.han@firstshanghai.com.hk ➢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回暖,2025财年AI需求增速超10%:本季度8英寸和12英寸晶圆收入环比分别增长2.7%/8.9%,其中晶圆付运量环比增长4.6%至249.9万片,平均晶圆ASP环比增长4.4%至931美元/片。下游应用方面,消费电子收入环比增长19.4%,主要系国内客户的市场份额提升叠加出口需求增长;智能手机收入环比下滑4.7%,主要系部分订单因供不应求暂时延迟叠加行业竞争激烈。Q4客户备货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放缓,手机领域存储产品价格增长较快备货成本提升导致客户年底投片节奏放缓。2025年公司AI需求增速有望达10%以上,全年晶圆出货增加升但价格将有小幅下滑,综合产能利用率逐步恢复至80%以上。 主要数据 行业半导体股价74.00港元目标价90.00港元(+21.63%)股票代码981HK已发行股本80.0亿股市值5920.07亿港元52周高/低93.5/24.15港元每股净资产20.67港元主要股东中国信科16.78%华鑫投资6.56%华夏基金1.65% ➢供应链国产替代需求增长强劲,全年资本开支同比持平:Q3中国收入占比86.2%,国内客户拉货需求强劲。Q3资本开支环比增长27.0%至23.9亿美元,增长主要系此前受地缘政治影响的部分设备在近期批文恢复后集中出货。Q3折旧摊销环比增长7.0%至8.0亿美元,Q4仍需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来抵消折旧影响。未来将匀速扩张产能,平均每年新增5万片12英寸晶圆月产能,需求主要来自AI、汽车、AloT产品及部分封测管理业务,全年资本开支有望同比持平。 目标价90.00港元,买入评级:我们认为半导体国产替代的迫切性叠加下游客户因市场份额的提升带动需求增长将使得公司后续几个季度的产能利用率逐步回升。我们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收入CAGR为38.6%,归母净利润CAGR为90.6%。基于公司2025年的盈利预期,我们根据4.0倍PB的估值中枢给予公司目标价90.00港元,相对于当前股价有21.63%的上升空间,买入评级。 风险因素:产能扩张不及预期、半导体周期下行、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摘要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 (852) 2522-2101传真: (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9籍人士发放©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