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行业点评:稳定预期,指明方向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事件:2025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 作者 分析师张 磊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5100001邮箱:zhanglei2@cgws.com 目标指引维持不变,新增装机消纳为王。本次提出的定量目标基本与前几次政策文件维持一致,考虑到政策的托底作用,乐观看后续实际装机仍有高于2亿千瓦的空间,而从方向来看,后续新增装机的落地需要保障自身发电的消纳。《指导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并梳理归纳了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4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 分析师吴 念峻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4070003邮箱:wunianjun@cgws.com 分析师于 振洋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4080002邮箱:yuzhenyang@cgws.com 相关研究 在管理侧,《指导意见》强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统筹确定年度并网新能源新增开发规模,提出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逐步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指明未来国内新能源装机要保消纳,实现“保质”“保量”的发展方向。 储能地位明确,加速疏通商业模式。考虑到特高压等外送通道建设需要较长的周期,储能对于促进消纳的作用愈发显著,本次《指导意见》继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升利用水平;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通过聚合或直接交易模式参与电力市场;针对调节资源,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确立大力发展储能为主要核心方向,并通过现货交易、容量电价、辅助服务等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为储能项目收益增添确定性。 投资建议:在136号文后,我们在报告里多次提及当前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 将消纳压力通过市场的方式更有效快速地分摊给电源侧与用电侧,而完成这一传导的工具则是储能,能源转型的底层需求将驱动国内政策与现货市场实现储能收益模型的完善,我们对于后续国内储能装机增长的可持续性保持乐观,电站利用率的提升也将带动行业生态的改善,推荐关注:宁德时代、亿纬锂能、阳光电源、阿特斯、盛弘股份、科陆电子,相关标的包括:海博思创、智光电气、上能电气。 风险提示:政策力度不及预期,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免 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特 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 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长 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北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B座27层邮编:100031传真:86-10-88366686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邮编:518033传真:86-755-83516207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邮编:200126传真:021-31829681网址:http://www.cg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