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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_行业报告_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调节资源战略地位提升 _电力及公用事业_于夕朦,范杨春晓,何郭香池,杨天放,张靖苗

公用事业2026-02-04长城证券光***
长城证券_行业报告_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调节资源战略地位提升 _电力及公用事业_于夕朦,范杨春晓,何郭香池,杨天放,张靖苗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调节资源战略地位提升 作者 事件: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总体思路包括两方面:(1)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经济高效配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2)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公平反映不同机组对电力系统顶峰贡献。 分析师于夕朦SAC:S1070520030003邮箱:yuximeng@cgws.com 煤电:固定成本保障强化,商业模式向“类公用事业”转型。本次政策延续2023年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并允许各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明确了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延续性,为煤电未来为新能源让渡发电空间、降低利用小时数提供了收益支撑,进一步巩固煤电作为电力系统“压舱石”的固定成本保障,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稳定性和现金流预期,推动行业模式从强周期波动向“固定收益+市场波动”的类公用事业模式加速转变。 分析师范杨春晓SAC:S1070521050001邮箱:fycx@cgws.com 天然气发电:政策方向明确,具体机制授权地方决策。本次政策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按照回收天然气发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这标志着气电作为优质调节资源的系统价值得到认可,并为其获取容量电费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但实际发展依赖于地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电价疏导空间。 分析师何郭香池SAC:S1070523110002邮箱:hgxc@cgws.com 抽水蓄能:新老项目实行差异化定价,成本与收益全面转向用户侧。本次政策延续2021年633号文框架,新开工电站容量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3至5年核定一次。自2023年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已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用户分摊,不再计入输配电价;本次政策进一步明确,电站参与市场交易的收益按比例由电站分享,剩余部分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并由用户分享。至此,抽水蓄能电站的成本回收与收益分配机制已完全与电网输配环节脱钩,转由用户直接分摊或分享。这一制度的完善,为行业提供了更稳定的长期预期,有望刺激其发展提速。 分析师杨天放SAC:S1070524080003邮箱:yangtianfang@cgws.com 分析师张靖苗SAC:S1070524070005邮箱:zhjingmiao@cgws.com 电网侧新型储能:国家层面首建容量电价机制,奠定规模化商业发展基石。本次政 策首次在国家层面为服务于系统安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建立了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这一顶层设计的突破,标志着储能商业模式的清晰化,将推动行业迈向经济回报更加可预期、可测算的规模化与商业化发展新阶段。在清晰稳定的商业模式和利益格局重塑的双重驱动下,央国企对于储能投资的意愿将会显著提升。 相关研究 1、《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5%,国网“十五五”计划投资四万亿》2026-01-222、《2026年电力行业策略报告—能源转型步入深水区,行业走向强公用弱周期》2026-01-213、《绿证新规与新型电力系统试点落地,行业指数周涨2.54%低于大盘》2026-01-14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装机量不及预期、市场电价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特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北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B座27层邮编:100031传真:86-10-88366686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邮编:518033传真:86-755-83516207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邮编:200126传真:021-3182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