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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预重整事项 2024年11月18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收到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和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就申请人的申请对公司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向襄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号《决定书》,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出具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号之一《决定书》,襄阳中院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相关重要进展情况: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5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控股子公司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存在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最近进展详见2025年7月12日和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已申请强制执行,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将相关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具体详见2025年7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主营板块业务正常;金环绿纤何时复产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警示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4、重大诉讼及资产受限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和债务逾期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诉讼最新情况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诉讼章节。 5、被动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事项 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会因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6、控股股东变更风险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171,998,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171,998,610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合计11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已有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奥园科星被动减持、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另外,若重整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整进展情况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