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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形式向武汉光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钜”“目标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上述投资款。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武汉光钜的相关投资事项,并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子公司及目标公司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武汉光钜微电子有限公司之B+轮投资协议及B+轮股东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目标公司应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0天内,向公司退还已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0,000万元及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以公司投资款1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大额存单利率(1年期)计算的自公司实际向目标公司付款之日至退款支付之日产生的利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武汉光钜按照终止协议的约定退还的投资款人民币10,000万元及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约68.05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