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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ST美谷: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10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事项 为了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于2024年8月2日起暂时停产,待市场好转再择机复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暂时停产的公告》。 公司、金环绿纤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收到了《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了“因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拟于2024年进行上市公司股权重组,如果重组成功、产生了新的控股股东(以过户登记日为准),则被告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应于2024年9月21日前偿还50万元本金、应于2024年12月24日前偿还7,580万元本金(如新的控股股东在2024年内过户登记时间晚于前述约定还款时间,则应自新的控股股东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的款项)、于2025年3月7日前结清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如果2024年未产生新的控股股东,则应于2025年3月7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和欠息(偿还利息金额均以原告系统计息数据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环绿纤尚未复产,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若在前述约定的相关时间节点仍没有变化,则未来金环绿纤可能有一定的偿债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调解协议并收到相关的民事调解书,本次调解事项对公司本年度或期后的具体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相关金融机构贷款无违约的情形,流动资产覆盖流动负债的能力有所减弱,公司将加强内部管控、现金流管理,并积极推进相关措施以增强偿债能力、降低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函告公司其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奥园)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奥园科星因此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8日、7月1日和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奥园科星进行了函询,奥园科星表示为尽快解决公司经营困境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拟处置其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事宜尚处于洽谈阶段,奥园科星最终能否引入战略投资者、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变化的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敦促奥园科星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警示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4、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19),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前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重大诉讼及资产受限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已因定向融资计划案件被相关法院限制高消费;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和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和《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暨定向融资计划案件进展的公告》。 6、被动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会因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7、控股股东变更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171,998,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171,998,610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合计11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已有一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另,奥园科星存在恢复执行案件,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案号为(2024)渝05执恢109号,立案时间为2024年4月2日,执行标的5,000,000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奥园科星被动减持、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债权人承诺履行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达资管已对部分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不包含公司,未违反2024年内不对公司申请执行的承诺,但是2025年内是否对公司及其资产申请执行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