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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贵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执行情况良好。 (三)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